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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既定之事(1 / 4)

文墨院。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先生,学生有一事不明,可否告知?”

林埕之放下手中的书,道:“讲。”

“先生说过,上善若水,臻于至善,那这至善是何物,可否有一个标准的界限?”

“当然有。”

“可先生还说过,善就像是水一般,是生生不息的,怎会有界限?既是有界限,那善不就有了终点。”

一时间,学堂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似乎每个人对“善”都有自己的一番见解。

“并不相悖。”林埕之简言道。

“请先生指教。”

“若是一个人打了你,你该当如何?”

男子笑了笑,“自然是打回去,难道先生认为这违反了‘善’?”

“非也。”他顿了顿接着道:“这是情理之中,可如若你没有回击,那人见你不回击又打了你一下,你该当如何?是要为了风度再忍一下,还是告诉他莫要得寸进尺。”

“自然是后者。”

“这就对了。如若你第一次没有回击,那是你心之所向,不愿做违背‘善’的事。但凡事也有一个度,超过了那个界限,忍才是与‘善’相悖。”他顿了顿,接着说道:“臻于至善的‘善’是一不损人,二需护己。”

“可先生仍然没有讲明,界限是什么?”

“良心。”他对上学生的视线,“所谓的至善就是良心。世间的事孰错孰对,谁也不能给与明确的定则,做事无愧于心,便是你们能做到的至善。”

那学生会意,作揖道:“学生受教了,不过学生仍要问一事。”

他嗯了一声。

“如若顺从自己的良心,见死不救,如何评论?”

林埕之愣了一会,不一会,底下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林埕之起身走到他面前,眉眼低垂,弯眼问道:“你认为呢?”

男子作揖,以示尊敬,“学生认为,是非在己,万事不辜负自己就好。”

见死不救可以不辜负自己吗?林埕之必须承认他这一次被问倒了,“尽管你要为此承受巨大的后果,可能是一辈子的愧疚?”

男子不语了,顿了一会便兀自坐了下来。

他教书七载,对书本上先人的论则总是视为铿锵之言,不能说是全盘肯定,但在日常言行中一定是要再三衡量的,直至今日他都没有质疑过什么,可真的如学生所言,不违背良心的见死不救真的不与‘善’相悖吗?

……

“先生?”

刚出了文墨院,林埕之便听见有人在叫他,他止住了脚步,转头看去,竟是向晚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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