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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一次约会(1 / 3)

钱晓华当年受到我在诗刊上发表诗歌的影响,立志成为一个诗人,后来上了师范学院,学的就是中文专业。他比我早来一年,在这里算得上是混的风生水起,诗人的名号更是已经尽人皆知,而且行藏也落拓不羁,经常搭着去往县城的拖拉机,辗转跋涉多远,去参加什么文艺聚会、诗歌沙龙什么的。

人群是做学问的最大敌人,人一旦有了伴、成了群,孤独和痛苦就会变成了欢乐。

在钱晓华的带领下,我们几人的日子过得挺潇洒,上课下课,晚间打牌、卧谈,周末逛逛乡里的集市,我也随着他参加过两次县城里的所谓文学青年的聚会,无非就是一帮子无病呻吟的男男女女,聚在烟雾缭绕的屋子里,放着音乐,喝着啤酒可乐,或者高谈阔论,或者故作忧伤。

不过这里有酒、有烟、有女孩,虽然是最便宜的烟酒、庸俗做作的女孩,可是这里充满了青春的荷尔蒙,对于僻居乡野的几个单身汉来说,它的诱惑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活的日渐枯燥,而愈发的巨大。

在我听从母亲的劝导,决定来这里教书之后,我就开始制定自己所谓的救赎计划。是的,救赎计划。高疯子的哲学笔记上写着一句话: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人生短短,我们没有一直沉浸悲伤的时间,也不可能一直狂欢,我们全身心的感受人生的每一次遭遇,光荣与喜悦、屈辱与悲伤,并以不懈的奋斗去努力的往上走,并深深的享受这一过程,这才是人生应有的态度。

当我第一次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那些衣着贫寒、小脸脏污却朝气蓬勃的孩子,我仿佛看到了儿时的自己。

只要我还年轻,就一切都有可能,哪怕是在这最偏远的乡村中学教书,我决心也要教出个成绩来,并以这样的奋斗,实现自我的拯救!

我要制定的计划很简单却很有力。收拾好生活起居之后,我很快便恢复了我大学时的作息习惯。

大学的奋斗最让我感触的是,人生的成功跟天赋什么的并没有多大的关系,成功在于你有好的习惯,日积月累的推着你往前走,持之以恒的积累,最终会让你走上巅峰。

早晨五点钟起床,在操场或是校园周边的田野里跑步锻炼一个小时,回来冷水浴,等到他们都开始起床的时候,我已经在操场边开始晨读了。

晚上,大通铺的宿舍里很热闹,我们一一起打牌,一起闲侃,一起喝酒,一起讨论着学校里的某个年轻女老师,或是县城聚会中某个女孩的风流韵事……这对躁动的年轻人,有着强大的吸引力,我一度沉迷其中,无所事事的度过了很多个夜晚。直到有一天,我打开了日记本,发现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像样的写什么东西了,这才遽然而醒。

为了避免这种无谓的消耗,放学后,我开始有意识的晚回去,继续呆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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