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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终审 (二)(1 / 9)

很快到了开庭审理林小满事件的那天。

法庭设在火神庙大雄宝殿。大雄宝殿空间极大,足可容纳上百人,开封府第二大寺庙不是白叫的。为了容纳更多的人,高原命令人将殿正中的三座佛像和旁边的十八罗汉全敲掉了。自从住进火神庙之后,这里基本看不到和尚,进出的全是官吏,也很自然地变成了高原的威武将军府邸。

高原现在只管军务,行政那一套还在陈留县衙,但他已经不常过去了。

至于和尚们,都已经住进了军营里。高原答应他们,以后等拿下一座大城市就给他们建一座大相国寺那种规模的庙宇作为他们为军队服务的奖励。

高原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倒不是林小满事件有多重要。实际上,他已经被这事弄得有点烦了,傅山本就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物,私低下悄悄对高原说,“林小满是否投敌并不重要,就算判个斩立决,看在黄洪将军面子上,将军也可以法外开恩。”

高原摇头:“青主还是不明白呀,我准备通过这件事情将地方司法权独立出来,成立一个单独的机构,不归地方官管辖。如此一来,司法权、行政权以及将来的立法权将彻底分开,互相不统辖互为监督。至于军队,军队只是一个工具,并没有权利,只需要对我负责就可以了。”

傅山低头想了想。说;“这个法子好,不过有两个问题。一:我威武大将军府虽然成立不过半年,但行政效率极高。如果再设置这么一个司法机构,官员数目是不是太多了?二,立法。我开封、归德沿用地是明朝法律,如果重新弄一套简便而行之有效律法则名不正言不顺。”

高原:“再设置一个司法机构的问题,现在也不过是一个想法。至于林小满案件的审理,仅仅是做一个实验,看看效果如何。效果好再推广,青主不用担心。多几个官员也没什么大不了,也很有必要。法律,这的确是一个问题。还是沿用明朝律法吧,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治理地方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刚开始时。高原所辖不过开封三县。地狭人少,为图方便,高原用军法管理地方。

打下归德后,一下子过了十多个县,军法虽然简约易懂。但失之严苛。地方政务千变万化,再用军法就有点呆板。因此,当高原得了一大批士子和前明地方官之后,为律法的事情那些家伙没少来同高原吵闹。为省事,高原只能由着他们继续使用明朝的法律。

可问题又来了,封建社会的法律的基本点是君权,一切条文都围绕着巩固君权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而运转。在其中,君权。或者说皇帝就是宪法地象征。

想想也是可笑,高原这么一个反贼头子还用明朝的法律治理地方,名义上还得遵明朝的皇帝为最高统治者。时间一长,高原的统治基础只怕就要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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