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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狂飙(1 / 3)

长长的哨子吹响,这一口气居然维持了泰西时三分钟,传令军官一张脸已经憋得通红。一直如山岳般站在战马旁边的骑兵纷纷翻身上马,满面都是兴奋。作为陈留军装备最好,训练最苦,待遇最高的骑兵,每个战场都有他们矫健的身影。没有人比他们见过更多的人血,没有人比他们更嗜杀。

早已经在旁边等得不耐烦了,终于等到了出击的一刻。

不过,刘满囤的骑兵还是分为轻重骑兵两个部分,重骑兵现在都呆在中军位置。而现在的战况已经不需要那些重如泰山的大家伙们。

“重骑兵留下押阵,轻骑兵随我出击。”刘满囤有仔细看了一眼旗语兵传递过来的信号。

“得令!”副将应了一声,立即下令骑兵作好冲锋准备,命令很快下达到各个十人队。所有的人都从马鞍旁抽出了火枪,“割了建奴的头下酒。”的声音四下轰鸣。

“不许用枪,砍死他们!”刘满囤大吼。实际上,敌人已经彻底崩溃,再用火枪打,因为准头原故杀伤力实在不偶,还不如马刀来得有效和痛快。

“割了建奴的头下酒!”马刀闪亮,暴烈的日光下,轻骑兵分成两股从大方阵的两翼出击,卷起长长的烟尘,兜了一个大圆,在阵前汇合在一起。如破空的箭头一往无前地朝阿巴泰背心刺去。

因为灰尘实在太大,刘满囤在冲锋前就在口鼻上蒙了一张白布面巾。他一马当先地冲在最前端充当箭头,风在耳朵边呼呼刮过,久违的热血涌上头顶。灰尘扑在脸上,竟如枪口中射出的铁砂般强劲有力。即便遮上了一张白布,那些灰尘和沙子也钻进了眼睛。弄得眼中干涩难当,可他必须努力睁大眼睛。一刹那,他有些羡慕长枪步兵脸上的铁面具了,若有那东西在,也不至于被弄得如此难过。

连日的暴晒让地面干得裂出口子来,被人马的脚一踩。泛起黄色烟尘。但土地却变得更加结实,这样地地面条件十分适合骑兵的冲锋,战马每一脚踩下去都发出响亮的蹄音。犹如不断敲击的战鼓,让人热血沸腾。更美妙的是,每一步都好象有一种弹力将人和战马使劲向前推。推出去,在半空划出妙曼的抛物线。

“哈哈!”这美好地感觉使得刘满囤只想放声狂笑。一直以来,他的骑兵都是陈留军的主力。不管是冲阵,打援还是最后解决战斗都得靠他。而作为其中最敢死地一个,他一直在拼。他以前只是一个普通的俘虏。不管是资历、能力还是军事才华都比不上军中其他大将,为了出人头地,就只能玩命。将军不怕死,敌人还拦得住吗?

当刘满囤率先冲出去的时候,身边的护卫还都吓了一跳。都慌忙跟上去,想拉住他的马缰,试图让主将放慢速度,可迎接他们的却是刘满囤火辣辣的鞭子。

无奈之下,护卫们只得紧紧跟在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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