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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回(1 / 4)

嘉与荀彧表示要与陆仁合伙把这个纺织厂给搞起来,陆仁的意料。以前陆仁就有过想拉这二位下水的想法,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说出来。

另一方面在两个人当中,郭嘉是好说话些,但郭嘉的手头基本上就从来没太宽裕过,根本拿不出钱粮来作先期的投资(郭嘉贪玩,在歌舞坊里一向是一掷千金,偶尔还会去赌场里混混。当然这只是表面现像,陆仁知dào

郭嘉实jì

上在暗中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情报人员,所花费的钱粮可不是开玩笑的)。而且以陆仁对郭嘉的了解,以郭嘉那看似放荡实则高傲的个性,也绝不会答yīng

自己没拿出过钱粮投资就能得到分成。

至于荀彧为人一向秉公执法,又是陆仁的直属上司,陆仁怕自己冒然的提出来只会被荀彧误认为以权谋私,那时麻烦可就大了去了。再者陆仁担心荀彧虽然人很好,但荀氏家族可能会暗中动点什么手脚,那他的一番心血可就白费了。

现在郭、荀二人突然提出来愿意合伙,陆仁既惊喜又担心,于是便请二人去酒楼里细谈。一番商讨之下,三个人一至决定所有的工房管理诸事交由贞全权负责,郭嘉与荀彧仅仅是提供相应的情报与必要的钱粮,虽然有权过问但绝不干涉。每年根据帐目分成一次,纯利润陆仁独得五成,另五成郭、荀二人平分,若赔了钱也是一样各自出相应的部分。

郭、荀二人都觉得这样比较合理。必竟陆仁所出地是最多的。基本上像地皮、厂房、人力、物力陆仁已经全包了,他们所要做的看起来不过是一些周边的事,像荀彧常驻许都,可以偶尔去过问一下;郭嘉的消息灵通,可以直接告知哪处的行情好之类的。

商议妥当后,三人便差酒楼中的小二买来帛笔,立好了字据后打上手印作为凭证。这凭证一式三份,大致就是说了一下三个人怎么合伙地事。

等到墨迹干透。陆仁拿起自己地那一份凭证细看许久。心中暗道:“这算什么?算不算是最早地股份合zuò

制?就分工而言。我、荀彧、郭嘉是股东,同时荀彧兼任常务总事,郭嘉兼任市场调查部经理,我就是……哦,总裁兼技术发展顾问。那贞不就成了执行总经理,马钧成了技术发展部主任?那高顺呢?让他去跑运输吗……乱了乱了,又不知dào

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了!”

荀彧也同样的细看了许久后道:“义浩。既是工房,产出之物又将如何计算赋税?刚才好像我们没有谈及这个。”

陆仁道:“这个我到是早就考lǜ

过,一是可以直接上缴官府布匹,二是可以将所卖布匹每年的纯利上缴官府二至三成。荀公以为如何?”

荀彧从袖中取出小算盘,噼里啪啦的算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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