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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一首诗把事儿闹大(1 / 4)

,下了楼,罗彦感觉刚才戏弄王远还不解气,回头看到酒楼正好有一堵墙上还有空白,直接就找掌柜的要砚台磨墨。掌柜的见罗彦要题字,自然是高兴都来不及呢。拿着自家柜台上研好墨的砚台就随着罗彦走到那堵墙边上。

掏出自己那根秃笔,罗彦蘸饱了墨水,也不见舔一下笔尖,就在墙上一顿龙飞凤舞。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这首诗的最后两句,原意是说如果能抵制外来侵略的话,那么只要擒拿魁首就好了,又哪能多杀人呢。

但是,在罗彦的理解看来,杀伤作为一种战争的手段,如果为了能够取胜,最大限度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那么也并非不可。

或许乎有人说罗彦这样的理解与原意是背道而驰,但是,杜甫写这首诗表达了他的政治观点。现在罗彦被罗彦抄袭到手,这意思还不是罗彦说了算。

破天荒的,罗彦为自己写的诗作了序。“仁义者,兵之道也。征伐者,仁义之术尔。道施而无用,则施之以术。术施而取之,则改之以道。可笑今人奉道而废术,岂不闻好战必亡忘战必危乎。”

除了破例写了序,罗彦也第一次用到草书来写这样一首诗。

罗彦自己的心情很是激动,因为满口仁义而忽略了军事力量的发展,其实真的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宋朝。很多学者认为宋朝经济发达应该是真正的历史上最强的朝代,而不是汉唐。但是这些人往往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国人的幸福感和荣誉感。

同样的皇帝被俘虏,宋代和明代就是截然两样的评价。

罗彦一直记得评价明朝的那么一句话:“不和亲不納恭,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在这种时候,罗彦不想有太多的理智,他只想做一个愤青。

所以草书就成了他发泄这种情绪的一种方式。各类书体之中,草书算是最能表达一个人狂放不羁的了。

当然,罗彦写的也不是那种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乱草,而是时下非常流行的今草。相比章草,今草更加狂放,但是今草也有约定俗称的书法规则,因此,也不用担心写出来之后别人不认识。

写完之后,罗彦也不多说话,径直洗了自己的秃笔,往袖中一塞,就带着莺儿走了。

醉仙楼里,已经有一些人凑到墙前围观罗彦的大作。毕竟今草也不是谁都会的,因此好些人围上来其实就是图热闹。只听得这些人叫喊着,在人群里寻找有认识草书的人。

有好事而且正好认识字的,也不愿放过这样显示高人一等的机会,于是乎照着墙上的话大声念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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