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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旧友重逢(1 / 3)

在热情的当地居民的指引下,大民和龙哥很快就找到了赵泽义和他男朋友在威廉斯港的住处。一个典型的南美洲民居,两层的木头房子,看上去于大概就是比国内那种欧式独栋别墅简陋一些,不过空气环境都挺好的。就是周围没有什么邻居,高纬度又有点儿凉。

两个人推门而入,屋里没有来的及收拾,估计是走的比较急。地上、沙发上、床上还有散落的衣服和鞋子。由此推测,可以看出来,如当地居民所说,这里曾经居住的是一男一女。就衣服的尺码估计,女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七二,而且脚比普通女孩子要大;男的估计一米八左右,喜欢健身,因为杨大龙在屋里找到了健身器材。

大民和大龙第一时间就和林晓峰取得了联系,根据大民和龙哥拍的图片以及找到的一些照片,林晓峰认出来了,那里曾经居住的就是小公子赵泽义,至于另外一个人,应该是那个叫做瑞恩的欧亚混血小哥,他不久前刚刚见过赵泽义和瑞恩见过面,两个人好像关系不一般。

大民和龙哥继续在屋子里寻找线索,他们竟然找到了一本笔记本,是一个叫做瑞恩的男人的日记,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了林晓峰口中的那个瑞恩。

“这年头还有人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在纸质的笔记本上些,真是难得啊!”张兴民看着笔记本感慨到。

龙哥从张兴民手中抢过来笔记本,随便翻了翻有塞给他了,没好气的说:“这怎么中文里还夹杂着英文啊!欺负我没上过大学,外语没学好是吧!”

“不是英语,是西班牙语!”张兴民也有些头大的说。因为汉语和英语,他都还挺好的,西班牙语就治不了了。他那点儿西班牙语,还是一时兴起学的,离完全看懂日记的内容,大概隔了整个太平洋那么宽。

好在有中文,连蒙加猜的,好歹是看懂了日记的大致内容。

整本日记,像是故意留下来的,也可能是这里就是这个叫做瑞恩的人的家,他张兴民和杨大龙其实是私闯民宅了。不管了,闯就闯了,弄明白怎么回事儿再说,要不不就白来一趟了吗。

日记是从两个人来威廉斯港之前开始记录的。当时这个叫做瑞恩的男人,似乎是在做一件对于他来说十分重要的事情,具体是什么没有说,不过林晓峰大概能够猜得到。因为果果曾经对林晓峰说过,像他们这种在组织中长大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灌输了一种思想,那就是弱肉强食。

他们很少有人能够像果果一样,在父母的庇护下长大。比如瑞恩,几乎是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儿时的几个玩伴也早就四散各地,他不得不习惯这种孤独的生活,因为在他的世界里,这意味着血性。尤其是男孩子,在过了成年礼之后,要自己去闯荡,就和狮子去开拓自己的领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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