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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得罪了方丈还想走?(2 / 4)

罗网这一波带给嬴政的。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罗网的能力和价值,嬴政才能摒弃罗网曾经刺杀过自己的事实,将这个曾经的生死仇敌,纳入自己麾下。

而罗网此番费尽心思,只为了把自己‘打包’送给嬴政。

这种行为看起来似乎有点傻。

那么这样的投资究竟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呢?

何况罗网这次虽然在物质方面损失不小,但却也获得了不少隐性收益。

其中最大的一点收益便是‘名望’,而且这个‘名望’还是罗网踩在墨君头上拿到的。

如今的秦国,墨君的权势要说一手遮天还是有些夸张,但当下的秦国朝堂之上,敢与墨君争锋的人,确实屈指可数。

可现在罗网却借助金有钧一案,狠狠戏耍了墨君一次。

这件事的影响一旦扩散出去,自然就会给其他人释放出一个信号,那就是罗网之权势,不下于墨君。

如此一来。

罗网在他们还没有加入秦国的时候,便已经通过墨君提前打出了自己的名声。

所以真要说起来。

这次争斗中,唯二亏了的人,大概就是墨君和金有钧两人。

金有钧不用说。

他是真正的亏没了,而且不仅是自己亏没了,甚至还连累整个金氏一族上下几十口人命,全都一起亏到了阴曹地府。

而墨君差不多属于小亏。

因为在这一次算计中,墨君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损失,只是心态被人恶心了一把,另外受到了一些名望上的损失罢了。

唯一能算得上危险的地方,大概就是乱神的那一波刺杀。

这次刺杀知晓的人不多。

墨君也懒得把这件事拿出来说,毕竟做到他现在这个位置,每年遭遇的刺杀都在两位数往上,一场刺杀根本不值一提。

何况罗网行事谨慎,连刺客尸体都没留下。

唯一能算得上证据的东西,也就剩下那一把‘乱神名剑’。

但名剑这种东西,放在江湖中可以说是剑客的标志,但在律法上,这玩意儿连作为‘证据’都困难。

毕竟剑终究只是死物,是有可能‘丢失’的。

所以综上所述。

这一次闷亏墨君只能自己吃下······个鬼啊!

开什么玩笑。

他墨君会是这么大度的人?

得罪了方丈还想走?

哪有那么容易。

······

退朝之后。

墨君在宫外应付了一些前来恭贺的朝臣,便乘坐马车返回了墨府。

而就在墨君刚刚返回【墨府】的时候,只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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