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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胜利行军路上的变故(1 / 4)

我喝干净杯子里最后一滴酒,仍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已记不清侍从第几次进来提醒出发的时间,“太累了,真想找个塞满天鹅绒的暖床好好打个滚。”我对自己说,“那上面最好没有臭虫和虱子。”

“大人,罗洛大人领着前队已经出发了,就在刚刚。”侍从帮我整理铠甲的时候低声汇报着。

“哦。”我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表示听到了,这锁甲后面系得真紧,我费力的喘了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比尔斯去哪里了?那个瘦瘦的巴塞尔小孩,不是让他做我的侍从吗?”

“罗洛大人嫌他笨手笨脚,不放心在您身边伺候,决定让我来替换他。”侍从低头小心翼翼的站到一旁,“我叫尼姆,来自赫鲁斯贝克的布维尔村。”

我仔细打量这个新来的侍从,他红扑扑的脸蛋确实像个从小侍弄庄稼的泥巴汉,稚气未脱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几岁。“你今年多大了?”我斜挎上披肩,用一枚鎏金的带钩将衣襟挂住。

“十四岁,大人。”他拘谨的盯着脚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五岁就进了领主大人的城堡担任侍从,那时候……那时候布斯大人还不是赫鲁斯贝克的领主,我伺候的是另一位男爵大人,他经常夸奖我的。”

“布斯?”我听着这滑稽的复数单词不禁哑然失笑,公牛的官方名字听起来貌似喜剧效果更强,“我当然相信你是个优秀的侍从,不过我曾经答应要比尔斯留在身边。身为一个贵族绝不可以出尔反尔。我不会赶你走的,布维尔的尼姆,但贴身的活计还得比尔斯来做,你能养马吗孩子?”

“是的。我会养马大人,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做过领主老爷的刷马侍从,我们家的人都会侍弄马匹,尤其是老爷的战马。”他挺了挺不怎么健壮的胸脯。努力表现的更自信,“我们家一直出侍从,个顶个的优秀,最厉害的甚至做到了持标侍从,您完全可以信任我,大人,我愿意摸着十字架发誓!”

“好了好了,不要弄得那么紧张,我又没说要赶你走。”我接过长剑把它挂在腰上。鼓励的拍拍尼姆的肩膀。“把比尔斯叫回来。你去照顾我的马儿,所有的,包括驭马和战马。现在你是公爵大人的马倌了,幸运的小伙子。”

尼姆感激涕零的差点跪下亲吻我的袍角。幸好我及时制止了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在这些出身寒微的农民孩子看来,成为贵族的侍从绝对是能够光宗耀祖的出息差事,尤其所效力的领主是帝国公爵这样的高级贵族,就像一个压根不识字的人进入科研集团当了小项目组的头头,档次的提升绝非一点半点。

走出营门的时候,刚好过了一天里最燥热难耐的中午,阳光把裸露的岩石烤的温热,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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