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历史小说>大国崛起1900> 第四百七十节 不死不痛快

第四百七十节 不死不痛快(1 / 5)

中国的司法制度,最初是由一群留美、留欧,尤其是有美国背景的专业人士制定的,因此有深深的美国司法制度的痕迹,可如果单单是这样就好办了,由于采取了国会制度,国会才具有立法权,每一条法案都要经过国会商讨后确定,王宠惠等人制定出的一条条的法规,最终还是要说服国会议员的。

可是早起的国会议员,都是各地派遣去的,虽然其中有大批各地督抚的亲信,但说到底地方也不敢糊弄了事,毕竟这些人是要给地方争权益的,因此也都是有深厚文化背景的,都是明白事理的,可大多数的文化背景却是老式背景,因此他们决定的法规中,自然有大量的中国特色,比如一夫一妻制就没有实行下去,那群妻妾成群的地方望族、豪强出身的议员,都指责这种法律是西方基督教背景的,岂能用来掣肘中国,因此延续了几千年的一夫多妻制依然继续施行。

类似的法律条款还有很多,就像现在王亚樵刺杀案,如果用美国法律来审理,只要证明王亚樵是一个疯子,基本上就保住了他一条命,可惜中国士大夫眼中,杀人就要偿命,没人管你是疯子还是傻子,因此即便证明王亚樵是一个弱智都避免不了他脖子上的一刀。

但是杨潮就要保他,给他请了最好的律师。

一个很厉害的律师,一个在上海混迹多年,为了继续吃这口饭,不惜放弃了美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的美国律师。

美国人的司法制度未必是最完善的,甚至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的,可正因为这样,给美国的律师提供了大量钻空子的机会,而美国人偏偏又是一个极其善于钻空子的民族,如果他们算是一个民族的话。

所以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产业,世界上律师数量最多。平均比例最多的国家就是美国,他们的律师也证明了他们能力,比如洛克菲勒组建的托拉斯其实就是依靠律师找到的法律空子。

这个叫做麦克的美国律师,在美国的时候并不出色。但是到了中国,仗着他的专业知识,很是打赢了几场官司,早在上海还不是自由市,还是租界横行的时候。他就已经很出名了,他最出名的是帮中国人跟西方政府打官司,他精通各国的法律,往往能帮中国人打赢官司,有的官司直接打到巴黎、伦敦去。

杨潮操作推动的排美法案出台后,麦克遇到了一个困难的抉择,要么放弃美国国籍,继续留在中国发展,要么离开中国后就无法再次回到中国,已经在外滩建立了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的麦克最终选择了事业。在中国他是有名的打国际官司的律师,回到美国却要从头再来,于是他放弃了美国国籍,按照程序加入了中国国籍,成为一个普通的上海公民。

“没错,我的当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