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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以牙还牙(1 / 3)

虽被针扎感染艾滋几率不大,但一起吸毒传染的概率则要大的多。(△)因为跟两人一起抽一根烟一样,按捺不住瘾头,以致时间短,快速的你一针我一针,血液还是新鲜的,只能活几分钟的艾滋病毒敲就乘机进入对方身体。

期间我至少一个人偷偷去过春阳路七八次,我了解到那个戴眼镜的流浪汉习惯在下午开始吸毒。

吸毒的人一般比较懒散,可能上午在睡觉,也可能他直到下午才能弄到钱买毒品。

也就是说,只有下午,流浪汉针管里才可能有些许鲜血和病毒。

而杜臣和疯子的诊疗时间一直在上午,他们肯定是上午过去。所以,杜臣被针扎了是没关系的,绝对不会染上艾滋病。

因为艾滋病毒不可能在针管里活过一夜那么长时间,正常人的血都未必可能,何况本来就很少的吸毒者血液。

如果不吸毒,没有人会没事用针扎自己血管玩,何况吸毒者的血管本就难找。

所以我不信那个流浪汉会在没毒吸时没事扎自己血管。

杜臣没将我赶尽杀绝,主动撤诉,我也不会将他赶尽杀绝,我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

他让我受了一年的罪,丢了工作,我差不多也会还他这些。

他对我做的事不算犯罪,我所做的,同样也算不上犯罪,至少是查不出的犯罪。

杜臣一般来诊所的时间是九点,我八点路过他诊所,应该没有被他看到我的可能。

当我走过他的诊所时,乘路人不备,我将淘宝淘来的假发套带上,是一个马尾长发发套。我对着路边汽车玻璃调整了一下,看起来跟杜臣的发型一模一样。

我来到春阳路,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那个蓬头垛面的流浪流。他正躺在树荫下呼呼大睡,旁边一个瓷盆,里面装着一些硬币,盆旁边是他对抗这残酷世界的唯一武器——针管。

这武器其实比枪支炮弹还管用,正是因为这个,城管警察才不敢驱逐他,路人才不敢欺负他。

我选择在上午来,自然也是减低我的感染风险,万一下午来我跑慢了被他用刚吸完毒里面还有新鲜血液的针扎了呢?

根据我多年心理医生经验,我明白让一个人发自肺腑的开心很难,让一个人生气则非常简单。

当我走进那个广潮,我就不停的暗示自己,我不是崔冕,我是一个叫杜臣的人,从走路到撩头发,一举一动都在模仿他。

我走路没什么特色,杜臣走路双臂甩动幅度大,肩膀一高一低,有点像电影里刘德华走路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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