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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新技能——复仇!(1 / 5)

问“TWO-FOR-WIN!”

巴维塔及时补充规则,算是没有让众人问出问题来。

“嗯,正统的街球规则!”

韦德点点头,他平日里在没有比赛的休赛期,偶尔也会和好友们去打打街球。虽然大部分超级球星的合同里都会规定,不能在休赛期打野球,以防万一不小心受伤,影响正式比赛。

但其实NBA这帮篮球狂人们,你真让他们休赛期几个月都不打比赛,还是很难受的。

对于巴维塔提出的规则,韦德表示认可,现场的所有球员们也都觉得,这是最正统的做法。

所谓的“TWO-FOR-WIN”,就是指当双方打到距离胜利分只有一分,并且两人平局的时候,为了保持比赛的观赏性和悬念感,同时也为了做到尽可能的公平,双方中的任何一人,都要连续得到两分,超出对方两分以上,才能算是赢球。

比如眼下,顾羽和陈牧打成了10比10平,赛前规定的胜利分是11分,本来无论两人中的任何一人,只要进一球,就一定可以赢球。

但这就牵涉到了一个问题:这个时候是谁的进攻球权,他获胜的概率,就一定会比对方要高。

这原因很简单,真正的篮球高手们,大多都会在关键时刻有着更好的发挥。到了这种生死时刻,拿到进攻权的球员,无疑会有更高的概率率先进球,比赛就会立马结束。

而这种结果,对于没有得到进攻权的球员来说,多少有些不公平:万一对方已经被防到了极限,结果狗屎运好,随手一扔都能进的话,岂不是亏大了?比赛结果,不是会显得很儿戏吗?

再加上双方此时打的是“LAME”,顾羽进球,那就是陈牧球权,陈牧进球,那就是顾羽球权。

如此一来,之前一个回合失分的那一方,反而会很容易赢球。

所以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几乎全世界的篮球手们,都比较认同这个规则。两分差距打底,大部分情况下,双方任何一方想要赢球,都得给对方一次进攻机会。

这样大家都有进攻机会,都有机会绝杀比赛,相对的公平,也就产生了。

但,有一种例外。

“……你是不是想投三分??”

刚才进球的是陈牧,这回球权来到了顾羽手中。

看着顾羽在弧顶持球,暂时没有要运球的意思,静静的等着自己上前,陈牧眉头一皱道:“是不是等着我忍不住上前抢断,你再用假动作把我晃开,接着投三分,试着直接终结比赛?”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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