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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我想要拉勒米堡,阿尔芒男爵阁下!(2 / 3)

,斑鸠先生,我不知道你对那位杰弗逊-戴维斯先生了解多少?”

斑鸠笑了一下。“我猜,他明年会成为联邦参议员,你觉得呢,阿尔芒先生?”

阿尔芒看着斑鸠,嘴唇翕动了一下,却没有说出话来。

过了好一阵,才沉声说到:“看来你什么都知道。既然你如此,那你便应该明白,‘帮助’彼得-戴维斯先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想,他不会拒绝我的‘帮助’的——不,是我们的‘帮助’!”

斑鸠将‘我们’两个字重重地咬了一下,以便让眼前这位耳朵偶尔会不太好使的老人听得更清楚一点。

***

在来到拉勒米堡的路上,斑鸠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到底是选择来昂、布朗、还是彼得-戴维斯?

选择来昂,毫无疑问是easy模式。

这位曾在大平原上叱吒风云的大老,虽然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文明人,脱下了马靴火枪和牛仔帽,穿上了燕尾服,端起了酒杯、雪茄和钢笔,偶尔还会给贫困的白人村庄捐款。

但是,密苏里河底至少有一百具绑着石头的尸首能够证明:这片土地,是属于来昂的!

拉勒米堡街道两侧种满了高大的榆木,不是因为榆木好看,是因为来昂先生喜欢榆木;

拉勒米堡的民兵团旗帜上写着一个大大的‘l’,那可不是拉勒米堡的简写,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来昂先生的l;

去年联邦议会向拉勒米堡派出了一个由某位议员带领的考察团,结果才走到肯塔基就遇到印第安盗贼的袭击,全军覆没了。来昂先生还千里迢迢派人参加了那位倒霉议员的葬礼。

……

如果是选择布朗家族的话,虽然难度稍微大了点,但布朗先生也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

那就是在斑鸠写出去的三封信中,布朗家族是唯一一个派人前来回信了的。

布朗先生说:“三七分账!”

当然,斑鸠是三,布朗是七。

对于这个分账比例是否合理,斑鸠暂时没有考虑,但是这至少说明,这位布朗先生,是可以谈的。

只要有这样一个合作的态度,那么对于斑鸠之后的行动,毫无疑问将是一个大大的帮助。

谁都不喜欢奸细二五仔带路党,但是如果这家伙是在对面的话,还是挺可爱的。

虽然说布朗家族实力差了点,但是问题不大,斑鸠可以借给他很多‘实力’!

……

至于这位彼得-戴维斯先生,斑鸠在了解到更具体的情报之后,第一时间就将他排除掉了。

他都已经写好信去向河狸承认错误了——

“河狸你这个老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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