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特,谁tm冲得过去?再养上两条狗,靠都无法靠近——’
玻璃突然靠着壕沟的边缘站住了,一动不动。
壕沟的另外一边传来一阵压低了声音的英语,玻璃的英语水平还行,在他还很小的时候,部落里的人便很少说部落语言了,他曾经一度以为自己也是个美国人。
隔壁的几个美国士兵在抱怨巧克力发霉了——玻璃很想凑过去问问什么是‘巧克力’?
但他当然不会这么做——换成另外一个时候,他也许会摸着匕首找那几个美国人问问答桉,但是现在他不会。
他的任务是找到敌人的火炮阵地!
他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不是因为和敌人距离如此之近,而是因为他刚才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昨天夜里探查敌情的时候,他曾经在某个地方见到过狗!
当时他没有想得太多,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就绕开了。现在突然一下想了起来。
他激动得差点想要勐拍自己的大腿——
‘在这样的战场上,带一条狗总不会是为了吃狗肉吧?’
‘至少也得是个校级军官的指挥部!’
隔壁的声音渐渐地远去了,玻璃缓缓地动了一下。
‘嘿嘿!’
‘白捡的功劳啊!’
他激动地向左迈了一下脚步,却又慢慢地收了回来。
‘狗重要,还是炮重要?’
玻璃有些拿不定注意。
‘狗至少是一个少校军官的位置呢!’
‘但是,今天的任务是找到炮啊?’
‘傻x仙人掌!为什么就不能将任务给说清楚呢?’
玻璃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找狗,继续向着前方的壕沟直行了去。
‘我要是团长,可不喜欢自己的手下自作主张!’
‘现在不是以前了,以前大家打一枪换个地方,各凭本事,现在是打大仗,得有纪律呢!’
‘我好歹也是斑鸠的兵,觉悟和其它人不一样!’
玻璃觉得自己因为仙人掌的乱命,丢掉了好大一个军功。
来自部落自小养成的狡黠,与加入白石城军队之后耳濡目染的纪律性,在他的身上结成了一个鲜活的矛盾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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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他脚上用粗劣的针线缝补的草鞋一样,一边是树皮,一边是草茎,明明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东西,被强行缝合到一起,便成了一只鞋。
从任何角度来看,这只鞋都称不上好看。
但它的确能穿。
这就是来自白石城的印第安人士兵的普遍现状。
他们有一定的素质,但是不多。
却已经算得上是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