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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语文天赋(2 / 3)

合用作硬笔书写,充满了美感。

除了名字,黎阳还没见过李乘欢的汉字呢,毕竟她是英语老师,作业上极少用到汉字。

当然了,李乘欢的英语也书写得很漂亮,不过字母相比汉字,先天就缺少了艺术感,所以也不会有此时这般震撼了。

“这个字写得比刘老师好。”

“哈,我承认我承认……”

黎阳沉默不语,这个字也写得比自己好看多了。

初一生,绝大多数人的字就是小学生体,而李乘欢的卷子混在里面,就像是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落在沙砾中那么显眼。

短暂地惊讶过后,他们继续翻看李乘欢的试卷,一面发出点评:“不说别的,光是这个字,就足够让人惊讶了,太漂亮了,换了我我也得给满分!”

随后翻到后面作文的部分。

毕竟初中作文嘛,不必表达出振聋发聩或者角度新奇的观点,只要没有语病的基础上,遣词造句有亮点,能够表达出题目的主题,就能得到高分了。

而李乘欢的这篇作文,主旨鲜明,文采斐然,更重要的是引经据典几乎是落笔就有,十分圆融,没有强行为了引用而引用,还都是些超纲的古文诗词,整篇文章让人难以相信是一个初一学生所作,如果不是早就知道李乘欢的小学成绩,以及考场全程的监控,他们都要怀疑是作弊了。

太不可思议了。

此时,大家也都纷纷有些理解起来,为什么李乘欢的这张语文试卷能得到满分了。

大概是王老师一激动,就给满分了吧。

黎阳看着这张试卷,尤其是作文,联想到作文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韵味,不由得陷入了深深地迷惑。

这种作文,真的是一个初一学生能写得出来的吗?

不过当初韩寒成名的时候,大概也就是这种岁数吧?

天才啊……

……

语感这种东西,是天赋,但它究竟是怎么形成的,一两句话还真是说不清楚。

实际上对于李乘欢来说,写作这种事情一开始就是一个不断模仿的过程,模仿着模仿着,就有了自己的风格,说白了,就是肚子里要有足够多的货。

看得多了,无论哪个方面都涉猎一些,语文素养就会潜移默化地提高,到了后面,并不需要刻意地去思考曾经读过的某段类似的文章,就能轻松地写出高水平的文字。

其实是挺简单的一件事。

当然,这也是一种难以量化的天赋。

最大的写作天赋在于表达欲望。

其实李乘欢是一个很有表达欲望的人,但是他的表达欲望并不体现在想说,而是想写。

这段时间以来,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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