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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耻于见人。 毕竟花寻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尾巴这些东西……自然是知道一般要用在何处,绝对是隐秘到不能见人的时候,私底下的情.趣。而不是现在这般光明正大的…… 虽然是知道现在的处境和脑子里那堆废料没有关系,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但花寻还是止不住去想…… 花寻有那么一刻很想打个地洞钻进去,最好这辈子都不出来。 沈惊蛰火上浇油的本事可不是瞎说的,见此还不死心的伸手去捏了捏,甚至还没忍住笑出声来,“对了,此地有一点规矩还是和仙阁里一样,活人不能见血。” “嗯。”这个花寻早有准备。 毕竟这身行头,想必就是为了掩盖活人的气息。 然而不过一瞬,花寻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关键的事儿。 要是不能见血,那到时候兽丹发作的时候岂不是…… 花寻虽然知道有另外一种方法,但如果有可能,花寻希望这辈子都用不上。 “不,等等……”这个念头一旦燃起了就很难消退,一定要问个清楚才算,“那到时候,就是,大概还有三天……不能见血……” 到底也是个没心没肺的主,花寻大抵早就忘了,先前铁骨铮铮的说过,“死都不要沈惊蛰帮忙,自己能熬过去”的这种话。 “怎么了?”沈惊蛰稍稍顿了一下,随即便反应过来了,“哦,不能见血又如何,不是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吗?” “在逐鹿岛,灵兽和栖主欢.好双.修,相互给予乃是伦常之事……”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应该还有一更_(:3」∠)_ 啊,其实这个尾巴不仅仅是个尾巴。 嗯……还有别的用途,下文会写到。 能意会不可言传。 第49章 欢.好乃伦常…… 花寻觉得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应当是形容夫妻之间的,用到这儿着实不合适了些。 也不知道沈惊蛰是故意的还是读书读少了。 不过花寻转念一想。 先前说来话长大哥说过,如果自己这边不松口,沈惊蛰是绝对不会勉强的。虽然是小人之辈,但某些事情上还真的不会乘人之危。 反正花寻敢保证,自己是绝对,绝对不会松口求饶的。 毕竟先前不也忍过去了么? 虽然是难受了些,但也不至于非得求人不可。 从外表看,逐鹿城已经残破不堪,连着城墙都跟被狗啃了似得。 不过踏进城门的那一刻,却是被眼前的场景惊在了原地。 城内楼兰一如即往,除了边边角角又被风沙侵蚀的痕迹,岁月留下的伤害并不多。 最最关键的是街上还有来往的百姓,熙熙攘攘,从垂髫孩童到日薄西山的应有尽有。街边的酒馆食肆也是开着的,甚至蒸笼上还不断的冒着热气。 乍一看就是做普通城镇,与外界无异。 只是这些百姓,哪儿还有半点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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