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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1 / 5)

“唉,他妻子那边的说法也一样,女孩的伤都是自己造成的,还会打人,他们不得已才把她关起来的。”

“嗯。”

倒也不奇怪。

女孩失踪了两天,父母才被刑警队找到,二人有足够的时间去商量出一套完整的说法。

“现在我们缺乏的是乔思齐直接对女孩造成伤害的直接证据,”陆晓道,“直接的物证最好,比如录像之类的,否则,我们只能靠邻居、朋友或者女孩自己的口供。”

“是,刑警队已经在周边走访了,可邻居们都说不太清楚,而乔氏夫妻二人的朋友几乎都不知道他们还有个女儿,更别提知道他们怎么对待她了。”

棘手。

这种牵扯家庭暴力的案件,举证一直是一大难点。

陆晓记得去年的时候,她还在公诉科,接到了一个女人举报丈夫家庭暴力的案子,即使有丈夫的恐吓短信和某次受伤时的照片,依旧被法院认定证据不足。

更别提受害者是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女孩了。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待女孩苏醒,陆晓在刑警队多待着也是无益,便回到了检察院。

陆晓从档案科调出来了过去几年牵扯到家庭暴力的案件,但数量也不过十余个,牵扯到孩子的更是只有两起,且案情简单,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虐待罪”曾经一直是亲告罪,即受虐待者亲自告诉警方,警方才会受理不用多说也能想到,多数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极少有能力或者勇气去亲自检举。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老师,或者一个邻居,发现隔壁有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向公安局举报,那么是不予立案的。

直到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才将虐待罪改为“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而在2016年,我国才有了第一例孩子以虐待罪为由,在检察院的支持下,起诉父母的案件。

而在消息闭塞如归渡市,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案件。

陆晓莫名感到一阵头疼。于是,她放下了案卷,允许自己紧绷了两天的脑子神游片刻。

“陆晓?!”

一道元气满满的男声突然传来。

陆晓抬头,发现一个同样穿着检察官制服的男人正看向自己。

而他的头上,还别着一个卡通发卡。

“昨天我才听科长说陆晓调到我们组了,我还在想会不会是你!”男人笑得十分灿烂,坐到了陆晓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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