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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过你,要拿好你的枪,士兵!”

大概是因为对方也过度气愤,那种一只高傲的声音里夹杂着明显的火气,锃亮的军靴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在沙漠里的人一样,一身中式汉服类型的衣服的青年,直接一脚踩在了萧臻的后背上,狠狠地把她又一次压回了沙里。

“老子可不管你到底是来挣什么军功的,老子也不想当个保姆照顾你这样的奶娃娃,来到这里,老子不管你有多大。你都得给老子好好听话!”

对方言语里的厌恶可见一斑,几乎是炮竹一般的话语倾泻而出,萧臻顺着那笔直的脚扬起头来,才看到了那个平头青年,也就是自己现任的上司--阮正。

标志性的刀疤几乎横跨了他整个鼻梁,凶狠的眼神里蔓延着对萧臻的厌恶,萧臻觉得很无辜,尤其是对方是因为误会她是军长的女儿来赚军功的,因而对她根本不客气!

在他眼里,萧臻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富二代,仗着老爹就知道胡作非为。

天知道萧臻有多冤,窦娥都比她差点!

对方啐了一下,萧臻才颤颤巍巍的爬到了自己的枪前,双手抱起自己的步枪,然后才有些怨恨的抬起头来,望向眼前的长官阮正。

“你这是什么眼神!?”

对方毫不客气的再给了萧臻几脚,踹的她肋骨直疼,“就你这小身子骨,能他妈在这里活一天就算不错!枪枪你拿不动,抗你他妈总会吧!”

“扳机第一天扣居然把手骨弄折了,你他妈还有点出息!”

正在对方恶狠狠地啐骂的时候,萧臻则抱着枪缩在地上,试图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敌袭!敌袭!!!”

突如其来的呼喊声,让正被撒哈拉沙漠烘烤的快成乳猪的萧臻一惊,她抬起头来,发现阮正充满野性的脸上也写满了惊愕,对方恶狠狠的一把提起她的领子,然后直接向着基地内跑去。

“该死的,是大不列颠的人!”

忽然间,被提着的萧臻感觉到自己的鼻梁被一股大力撞倒,冰冷的枪械几乎贴在了她的脸上,阮正近乎于野蛮的压着枪撞向她,“看好你的枪,准备战斗!士兵!”

正如很多年后萧臻的回忆一样,这位被称为中华之魂为联邦鞠躬尽瘁几乎改变了历史的女王是这样说的。

我的人生真正开始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那是我第一次学会怎么拿枪,哦,你要知道

萧臻有些缅怀而狡猾的笑起来。

对于一个只有八岁的小女孩而言,扛着一个ak47就像是在扛着一袋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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