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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决(2 / 4)

余惊鸿极力反对,认为此案是近十年来科技事件的重案,必须宁狂勿纵,从重从速判决,以正家规。

他的意见虽然得到执法长老认同,但是合议庭存在分歧,最后决定权落在七名陪审团手中,经过举手投票,三名外姓团员弃权,四名余家陪审员二比二。

庭审最终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按照余家家规,只能呈报最高执事长老裁定。

余秋水通过全息视频,启动执事长老特殊法案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她无裁决权,只有重新界定法庭尺度原则的权力,她在视频中宣布:“采用疑案从轻原则,理由是被告人举证不清晰,依然存在通敌嫌疑,公诉人没有取得镜子泄漏何种科技信息证据,科技罪不成立。”

科技罪虽然不成立,通敌罪难道罪名还会轻?好在执事长老将通敌罪定性为嫌疑,这种定性就是在罪与不罪之间,即家族公诉人认为他有罪,但是证据不允分,嫌疑人也不承认自己有罪。

合议庭和陪审团结过讨论,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天决!

天决就是家族对罪与不罪之间的一种判决方式,通敌罪是死刑,在执事长老特殊法案的疑罪从宽尺度下,相对应就是死与不死之间,嫌疑犯有两个选择:一是在矿场劳役一百年,一生只剩下活着,其他都死了;二是流放邪狼荒原,杀死一百头一级邪狼,或十头二级邪狼,或一头三级邪狼,用贡献度赎罪买回自由,无论生死都是英雄,家族也可以挽回荣耀!

这一切都在大小姐的意料之中,在下席旁听的秦勇松了口气,现在才明白余秋水吩咐他“矿场安排一下”的用意。

乱纪元世界,人类脆弱的有机体一旦离开庇难所很少有人活着回来。天决案例中,极少有人选择流放,即使偶尔有白痴选择也是有去无回,大小姐既然安排凡罡去矿场,自然不会撒手不管,再加上凡罡的父亲凡博是矿场理事长,又有自己从旁边帮忙,今后找个机会再把他救出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两个选择摆在凡罡面前,只等他开口,此案便可终结,虽然秦勇知道凡罡委屈,但是去矿场起码还能留下一线生机。

执法堂上一些事不关己徒个热闹看大戏的已经起身准备离开…

那些人认为两个选择其实是余家在忽悠百姓,一开始就是结果,谁会选择流放,除非是白痴。

没有人在乎凡罡的想法,他天性就是判逆者,不喜欢活在别人的节奏之中,只是出生在凡家,家景在邪狼基地也算中上,从小笼养埋没了他的天性,让他去30公里下的矿场等着别人来搭救,还不如被邪狼一口吞了畅快。

“我选择流放!”法律庄严之地,天决言出无悔!

李德荃一解开麻醉就和刑侦的江平赶过来旁听,一听捂着嘴“哇”叫骂道:“凡罡,你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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