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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明媚,莉莎勾着可可的臂弯,迈着轻快的步伐,一脸的兴高采烈。

你问莉莎为何如此兴高采烈?当然是因为此刻她正走在去往凌家私房菜馆蹭饭的路上,凌薇做的绝顶美味正在前方向她热烈的挥手致意。

另外,莉莎可不认为自己该和蹭饭这两个字眼挂上勾。她这是正正经经的回家吃饭好吗,凌家私房菜馆是凌薇开的,凌薇那是谁啊,那是她最亲近的家人,她的姐姐好吗?所以,要说蹭饭的话,她旁边的吃货可可才是真正所谓的蹭饭人士。

说来关于回家吃饭这事儿,莉莎其实也是挺难办的。

按理眼下凌薇都已经到伊利亚星了,他们家的私房菜馆虽然开在帕米尔区,和莉莎所就读的亚历克斯学院不在同一个区,但是两区相邻,莉莎又早早为自己购置好了私人飞行器,怎么看往返来回于私房菜馆和学校之间都不算麻烦。更何况亚历克斯学院的午休足有整整两个半小时,就算偶有意外,不是还可以让凌薇提前打包,她直接带走在路上吃吗?

然而往返便利是一回事,每天都回家吃饭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莉莎和她三个舍友的感情向来不差,说是情同姐妹也不为过了。也正因如此,她回家吃饭这事儿才没有被提上日程。莉莎总觉得自己回家一顿胡吃海喝,却把和自己同甘共苦了两年多的好姐妹们留在学院将就凑合的做法太不道义。但是如果每次都招呼上好姐妹们跟着自己一块儿到私房菜馆蹭饭,且不论她的好姐妹们会不会不好意思、不乐意,本就生意清淡的私房菜馆会不会因此而入不敷出,凌薇会不会因为她每一次的呼朋引伴而不高兴,单就她个人而言,即便一开始招呼人蹭饭的是她自己,可能一两次、次数少的时候还不会觉得有什么,一旦次数多了那可就不一定了,心里多少也会生出一些小气吧啦的疙瘩来。

一番思前想后,莉莎最终还是决定暂时先不回家吃饭了,刚好她三年级了,科目多学业也忙。

不过,类似今天这样凌薇主动喊她回家吃饭的情况,介于该情况发生的概率着实不那么大,莉莎还是会屁颠屁颠儿的立马赶回来的。毕竟谁也不会跟美食有仇,不是吗?

手挽着手,莉莎和可可有说有笑的探讨着凌薇今天会给她俩做什么好吃的,顺带不忘商量等一会儿吃完了要不要给宿舍里的另外两只打包点她俩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什么的……==

刚走到凌家私房菜馆所在的那条巷道的拐角口,一阵与往日宁静的巷道相悖的嘈杂声隐隐约约的传入正在辩证到底是蒸肉好吃还是糖醋排骨好吃的两个小丫头的耳内。

“咦,这么热闹!”可可讶然惊异一声。

莉莎的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可这会儿她们虽还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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