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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别院深深夏簟寒(1 / 12)

今天“接三”,也是大殓[1]的日子。

自从母亲去世后,清婉便带领着弟弟妹妹日夜为母亲守灵。大弟于慕凡和几个堂兄弟跪在灵床的前面,清婉抱着小弟弟于暮羽和妹妹们守在灵帐的后面。

在这七个姊妹当中,只有一头一尾是清婉母亲所生。二妹三妹是母亲的陪嫁丫鬟,薛姨娘生的。俩妹妹正值豆蔻年华,大姐清婉一出嫁,二妹三妹便搬进了女儿楼。14岁的二妹也蓄起了长发,等待嫁人。外室甄氏为于家生有长子于慕凡,四妹英英,以及小妹心吟。外室的孩子平日里不常回家,只因白氏过了世,甄氏才让慕凡带着妹妹回到于家,为嫡母守孝。

【一】《悼亡-其一》梅尧臣.诗

阴阳先生为母亲推算的入殓时辰是巳时。

大殓入棺之前,需由上一辈族亲陪同长子,边行边哭地去往水滨,投钱于水中,顺流以瓶装水,叫“买水”。盛回之水作为最后一次供奉母亲,以报养育之恩。但白氏的亲生儿子尚小,这个程序便有慕凡给替代了。

入殓时,由长子抱头,次子抱脚,如子多,则其余子均抱腰,请来的亲友或举重[抬棺人员]四至六人,用绸巾兜住母亲的腰,脚先头后地出屋。屋外用白布遮着阳光。入棺时,母亲的脚要先进棺内,然后缓缓将母亲的尸身平放入棺内。

以上这些,皆交由族侄代办。

当丧家“奉尸敛于棺”的时候,是最能表现子女孝心的时候,也是亲人孝思形式化的最佳场合。所以,家人们都需要捶胸顿足而嚎啕大哭。

清婉自然是哭了个稀里哗啦。

她那痛彻心扉的哭声,可不是表演给“看殡人”看的,而是发自内心——母亲的离去,不仅让她成为了一个“没娘的”孩子,而且还让她从此失去了自由。因为,母亲的遗言不但锁住了清婉的心,更捆住了女儿的脚。

看到清婉哭晕了过去,两位婶娘赶紧过去搀扶她,劝说道:“闺女啊,你的孝心,娘们都看得见。好孩子,不要哭了,让你娘安心地走吧!”

入殓后,便把灵柩移入灵堂,但不忙着封棺,只是把棺盖斜盖于棺身之上,因为还有“眼殓”的俗仪。所谓眼殓,就是等娘家人来见逝者的最后一面。等娘家人检视穿戴、铺盖等,在没有异议且满意的情况下,才在夜间或阴阳先生择定的时辰方能盖棺。

白氏的娘家除了一个远在四川的妹妹之外,已没有其他亲人了。因为妹夫柳郧是被贬之人,不可能回京奔丧。所以,主丧人便决定就此“盖棺”。

盖棺前,子女们要围绕棺柩俯伏爬行一周,这叫“爬棺”。其余的人,需要远离棺材,因盖棺时忌讳将人的影子留入棺椁之中。

盖棺时,用四颗专用的特制“寿钉”,由木匠以斧头将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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