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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1 / 6)

手触上他的肩膀,火热,沙糙而滑,虽不黑,但与她的肤色囧异。

肌肉猛烈的跳动,剧颤。

宝如以棉布蘸酒,轻触上外翻的血肉,他肌肉骤然而紧,呼吸却依旧匀舒。宝如趁势扫了一眼他的胸膛,浅浅淡淡的疤痕印迹,从胸膛到两臂,到处都是。

他也就这张脸上无疤,温润的像个书生,褪掉外衣,紧臂虬肌,疤痕累累,俨然是个匪徒。

宝如轻轻沾酒揩拭着,低声道:“原来你曾说,你只给仙人崖的土匪作账,并不曾参与抢劫。”

季明德轻笑,肌肉剧颤,清掉血迹的伤口整个儿露了出来,往里足有三寸深,深可见骨:“如今也只是做账,不过昨日那些家丁们难缠,我才亲自出马。”

宝如心说就凭你这一身的伤痕,谁信?

她针线做的极好,但还是头一回往人身上放针,几番针尖点到肉上,下不去手。

季明德又是一笑,忽而道:“方衡本要随赤炎一同出城的,若非土旦一事,只怕你们此刻已经到洛门镇了,没有走掉,后悔否?”

宝如心说,我压根儿就没想走了。

她心中有微微的恼怒,一针戳下去,总算开了个头。

季明德又道:“昨夜,赤炎和方衡商议,问及你的来历,问及你为何会落于秦州,方衡实言告之,赤炎便答应他,愿以五万两银子买你,然后出城之后,赠给方衡,以示京中旧情谊,你觉得出城之后,赤炎会不会守诺?”

宝如低声道:“应该不会。”

方衡是自幼在长安长起来的大家少爷,赤炎表面温文尔雅,努力学习汉家文化,但七八岁开始一回回下秦州掳掠,名为王子,实则马匪,是披着人皮的野兽。可以想象,出城之后,方衡肯定会被赤炎杀之,而宝如则得随着赤炎一起同赴逻些。

逢伤口,必须一针一总角,便于拆线,也不致若动作太大,伤口会重新裂开。宝如不会缝伤口,用的是逢衣服的手法,一针针串过去,伤口倒是缝好了,不止九针,密密麻麻十几针,针脚倒是很好看。

季明德看不到背上伤口,也并不觉得疼。她一双柔软的小手是最好的麻药,如新生蕊的麋穗轻挠,在他背上缓缓游走,细致舒适,低头咬线头的一刻,满满的热息,咬关轻合,唇软糯,像照料一只伤兔。

从八岁在永昌道上混,这是季明德第一次接受如此细致的缝合,若可能,他倒希望伤口能再长一点。

终于,宝如忍不住又多了一句嘴:“实事上我娘并非同罗族的姑娘,她只是婢女,恰相貌生的好看了些,才被滥竽充数,贡给皇家的。你若也贪图那一口,肯定会失望的。”

季明德转身,那张温润的脸,和紧虬腱子肉的臂膀截然相反,也是昨日在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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