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其他小说>潮汐> 喜欢。(二更)

喜欢。(二更)(1 / 4)

妮娜说什么都不肯离开,牧橙也不拦着,车里暖气开至最大,两人吃着小车里存放的零食,看着车窗外还在忙碌的男人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妮娜姐跟我哥是怎么认识的?”

她想了想,如实回答:“去年冬天,我来这里找南南,机缘巧合就遇见了。”

牧橙笑呵呵的,“那时候我哥是不是很混?”

“对,特别讨厌。”

妮娜往嘴里塞了块薯片,含糊不清地说:“他好像总能看穿我在想什么,我跟他交战几次,败得很惨烈。”

“那当然,我哥可是出了名的人精。”

说到这个,牧橙无比自豪,嘚瑟的昂昂下巴,“你要知道他以前吃了多少苦头,走了多少弯路,就能明白他为什么可以看透人心了。”

聊到这个话题,妮娜明显兴致来了,径直坐起身来,侧头看着她,“他从没跟我说过以前的事。”

“不说也正常,本也不是什么好事。”

其实牧橙也不愿深谈,可看她目光灼灼的认真样,出于心疼自家哥哥的目的,忍不住松了口。

“别人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我家那点破事,当年整个镇上都知道。”

“我记得那时我还在读小学,有天上课,哥哥突然来接我,说家里出了事,等我们回去才知道,爸妈闹离婚,我妈死活要跟别的男人走,我跟哥哥她都不要,只要离婚。”

“小时候我不能理解,恨了她很久,后来长大再想想,我也不怨她了。我爸是个军人,常年守在部队,一年最多回来一两次,她独自拉扯我们长大,一个人承受太多东西,也许是心有不甘吧,想为自己争取幸福。”

妮娜淡定的听完,这种剧情太常见,都谈不上是狗血,她轻声问:“那牧洲呢?”

牧橙叹了口气,视线飘向远方,“我妈走后,我爸大病一场,没熬到第二年人就没了,我哥当时才上高二,自己还是孩子,就要被迫承担起大人的责任。我至今还记得,那年的冬天很冷,我突发高烧,他半夜背着我走了一个多小时去镇上的医院,我昏迷了一天一夜,醒来后听隔壁床的阿姨说,我哥在我昏迷时一直哭,他说如果我没了,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妮娜心如刀绞,想着他温暖的笑,情不自禁红了眼眶。

“他高中迷茫过一段时间,跟了坏朋友,还差点辍学,幸亏东哥和清风哥把他拉了出来,他才勉勉强强读完高中,后来他跟着他们去当兵,被特种部队选上,要不是林晓涵那个骚婊子从中作梗,我哥后面哪里需要吃那么多苦”

林晓涵?

这名字分外耳熟。

妮娜心想,这不就是上次电影院外那个女人提起的名字吗?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