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3 / 4)

“你听见了?”贝耳朵轻声问他,“我指刚才老人家说的话。”

“嗯。”

“不会生气吧?”她笑着看他的表情,“他把你当成居心叵测的人了。”

“不会。”他态度淡然,“你知道我是正人君子就行了。”

……

这一晚贝耳朵没有睡着。

失眠的原因不外乎两种,太郁闷或者太开心,她是后者。

虽然一切都是假的,但他是真实的。

喜欢的人就近在咫尺,她可以凭借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光明正大地靠近他,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虽然没有恋爱经验,但对着他时不时的怦然心动,和他肢体接触时的本能慌张,和他并排漫步时的安稳踏实,这些应该就是恋爱中的真实感觉。

在船舱里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从没有对一个异性产生过这样强烈又别扭的感觉,他是第一个让她觉得告别时会有不舍的男人。

这样想着,贝耳朵翻了一个身,拉过覆盖在枕头一角的毛衫。

刚才上岸后,他说温度有些低,怕她着凉,执意要她继续穿着他的衣服,直到车上,她都一路穿着,最后竟然就穿回家了。

她的脸贴在毛衫的领口,深深吸了口气,果然是属于他的味道。

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喜欢他了……尤其在他讲述他父母的婚姻,表达自己的婚姻观时,她对他的欣赏和爱慕又实实在在地多了一倍。

要不要鼓起勇气找个时间把心里话告诉他?索性到宣传活动结束吧,那样的话,被拒绝也比较能接受,直接不再见面就行。

贝耳朵把毛衫放回原处,坐起身来,开了小灯。

她从来不是患得患失的人,没想到在二十五岁高龄第一次“初恋”竟然如此别扭,连十五岁的高中生都不如。

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如果爱,她希望自己对待爱情和做对待其他目标是一样的自信,充满活力。

只不过,其他的目标和叶抒微这个大活物比起来差太多,在叶抒微这里,她第一次有这么重的得失心。

*

“你会有这么重的得失心是因为你很清楚以叶抒微的性格,如果你去表白,他拒绝你之后就会像隔离病菌一样彻底远离你。”午休时间,唐栗在电话里给贝耳朵当感情导师,“结果连普通朋友都没得做,所以你怕了。”

“是吗?”

“是的,耳朵,我太了解你了,你以前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文艺汇演,运动会长跑,甚至是毕业后开小火锅店,你都保持了良好的心态去做,不问结果的原因归根到底是你不怕输,而这一次不一样,你怕输掉叶抒微。”

“我不知道。”贝耳朵自己都有点迷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