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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四章 呼声(1 / 3)

刘辩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完善了《商法》。

限制天下商贾,规范他们的行为。

一些奢侈的比拼,直接立法规范。

比如说,商贾拉车的骏马,不得超过两匹。

第一次警告罚款,第二次加倍罚款,第三次直接坐牢。

其中还有各种行为规范,杜绝攀比行为。

刘辩以前觉得这些律法很幼稚,会限制人们的思想,现在觉得非常有必要。

就不能让他们太嚣张!

在老叔祖提醒过以后,刘辩派人调查了关于商贾奢靡的行径。

好家伙。

不调查还好,一调查就发现了一大堆问题。

有一家李姓商贾,从家里头铺设“波斯地毯”,出行一直铺到大街上,随从达到了上百人。

他的邻居为了将李姓商贾比下去,直接铺设丝绸。

没错,都是上好的丝绸。

谁不知道丝绸的价格?

这种风气正在兴起。

在此之前,刘辩是没有发现,也没有人向他汇报。

鸿都门学中的学子,还有更豪横的!

为了挣钱,刘辩同意了“赞助入学”的方案,也就是说,每年拿出一些招生名额出来竞价。

价高者,得学位。

这些学位,一度被炒到了万金以上。

凶猛得很!

一些土豪的商贾,直接猛砸钱,就为了将儿子送到鸿都门学。

毕竟鸿都门学是距离科举最接近的地方。

家里有了钱,还有有功名这才完美。

于是乎,土豪学子就瞧不起那些贫穷的人。

就连皇室成员都被鄙夷了。

刘辩怎么可能容忍这些事?

会带乱大汉的风气!

现在还处于乱世,天下还没有统一呢,就这样折腾。

大汉迟早要垮掉!

除了“商法”,刘辩还废除了“奴婢”制度。

这个在王莽时期,就已经废除过一次。

只不过王朝太短命了,这个制度没有能够很好地执行下去。

为了填补这一项空缺,刘辩改为“雇佣制”。

也就是说,以后地主家不可以有奴婢,只能雇佣丫鬟。

除了要给工钱,官府还会登记在册,保障丫鬟的人身财产安全。

最高签订十年契约,可以续签。

奴婢和丫鬟有很大的不同,最明显的差距就是奴婢没有身份地位,和奴隶差不多,是主人的财产。

主人要打死一个奴婢,法律是不会进行保护的,毕竟是主人家的私有财产,怎么处理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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