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海,来之后一忙就给忙忘记了,仿佛海疙瘩不是海疙瘩,而是普普通通内陆的荒地一般,直到现在才重新起了这个心思。
程冬至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可海实在是太美了,即便是她这种性子也经常一看就忘记了时间,直到阿则骑车过来找她才回过神来。
“姐,快开饭了。”
“好嘞!”
俩人骑车并行着,草地软软的,轮胎压过去的时候有些沉滞而塌陷的感觉,像是行驶在什么毯子上面一样。
阿则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衣,腿长长的,侧面好看得不像样。他骑自行车的样子简直就像程冬至曾经看过的老电影里的人物,此时的他随便拍一张照片就能当海报使了。
看着这样的阿则,程冬至不禁有些替他难过起来。这么聪明漂亮又懂事的孩子,却只能在这种荒凉的角上消磨青春,高考要是能早些恢复就好了!
不,更应该祈祷的是他家里早些没事才对。不说和以前一样风光,至少别是啥坏分子黑五类的,这样他就能和其他人一样正常地上学工作了。当然,他这么优秀出众的孩子咋地也不可能过得和其他人一样的,要么做个艺术家,要么做个学者,或者当个外交官啥的,好像都挺适合他!
“姐,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阿则忽然转过脸问。
程冬至车头一歪险些撞上阿则:“没,我就纳闷一件事儿,我弟咋就长这么好看呢!”
阿则一愣,随即笑了:“我觉得姐更好看。”
程冬至美得心里直冒泡:这孩子真犯规哇!等以后回城了,妥妥有不少小姑娘抢着来做她弟妹!
到时候她肯定得看看,给点儿意见。咋说他亲妈也不在了,身为他比较亲近的女性亲属,不说指手画脚啥的,帮忙掌掌眼总不过分?
就在这个念头划过脑海的时候,程冬至好像忽然理解了叶淮海为什么一直那么在意她找对象的问题,不由得十分后知后觉地感动——叶淮海这傻小子,看来也是打从心底把她当自己人看,才会这么替她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