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4 / 5)

“大姐,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肯定没看到今儿那壮景!老天爷啊,不知道多少只兔子!说句不好听的,咱们就算天天吃也吃不绝,放心!”

程冬至笑:“你们就顾着自个儿吃,不带点儿回去给家里人吗?我做好打算了,等这一次的红薯收了,咱们就留一点尝个味儿,其他的全都平分让你们和兔子一块儿带回家去。来这角上也快一年半了,家里人也该去看看了。”

除了蔡鹏程是全家都来了角上,其他人都是有亲人在外头惦念着的。听到程冬至这话,他们一个个都惊了,连兔肉都忘记吃了。

虽然从一开始就模模糊糊知道这个地方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请假比较容易,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还有轮到自己的这一天。不是程冬至不让,是他们自个儿就没往这方面想!

还能这样?吃饱了带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考试较忙,明日加更!

第165章

程冬至说:“从明儿起, 咱们就分两拨轮流着来, 一波去照料地里, 另外一波去抓兔子, 拿回来加点盐做成兔肉干啥的攒起来,到时候方便带回去。兔毛兔皮啥的你们也拿去,现在有老些地方收这玩意儿, 自己留着用也成。”

兔子毛皮也是好东西!拿来做帽子袄儿啥的,虽不如厚羊皮那样厉害到能躺在冰河上睡觉,却也能挡住冬日的严寒, 是极其紧缺的物资之一。

宋二马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大姐, 能让我到时候带几对活兔子回去不?我姥姥姥爷他们这一辈子也没啥大爱好,老人家都不抽烟不喝酒的, 就好啃个麻辣兔头,得拿新鲜的现做!现在都啥时候了,他俩还老惦记着以前麻辣兔头几分钱一个呢。”

虽然没人知道野兔是程冬至从系统里掏出来的, 可大家都潜意识觉得这岛上的一切都是她的功劳,没她就没这些好东西, 所以下意识地征求她的意见。

程冬至点头:“为啥不能?你要是不嫌麻烦,临走的前一天去现抓, 用笼子提过去就成!”

事情就这样欢欢喜喜地定下来了。俗话说熟能生巧, 在剥了无数只野兔后, 大家的手上功夫日日见长,手法越来越干净利落,不消几下就分割得皮是皮肉是肉的, 一点儿都不糟蹋。

晾晒好的兔肉干差不多攒了快满满一间仓库后,黄金薯总算成熟了。

宋二马有过挖红薯的经验,他得意地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大家:“别看这东西糙实,挖起来可不能大手大脚的,得轻点儿,细致点儿!你得顺着藤儿一点点的撬,差不多摸到根线儿了,再起土,不然就伤着根茎了,其他的也断在土里了。”

光听他这么说,大家总有些云里雾里的,便都建议他示范着挖一个。

宋二马拿起小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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