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玄幻小说>劫灭之眼> 第一百八十一章 那就救救你吧!

第一百八十一章 那就救救你吧!(2 / 3)

重新看向那个匍匐在地上的可怜人。

挣扎了许久之后,那可怜人似乎没力气了,除了在重重地喘着粗气,身体已经不再动弹。

秦岚稍作犹豫,觉得没必要在干等下去了。

趁着这家伙还活着,也许能问出一点儿关于凶手的信息。

四下扫了一遍,秦岚不再迟疑,一个箭步直接冲上前去。

听到了脚步声,那匍匐在地的家伙立刻来了精神,努力地抬起头来。

“救……救救我……呃……”

秦岚低头看了看这家伙,后背上有一条很深的伤口,虽然出血量不算太大,伤口也不算致命,但如果再不包扎,怕是也撑不了多久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秦岚这么劝着自己,蹲下身来。

“你的伤还好,应该还有救。但我这个人脾气不太好,所以在救你之前,你得先告诉我这伤是怎么回事儿。明白我的意思吗?”

“是……是一个黑影。我……我也不知道是谁。”

“黑影?实力如何?”

“不……不知道,但至少……至少在五星以上。秦……秦岚,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秦岚微微皱了皱眉头,凶手只是一个黑影?

这消息也太少了点儿吧?

不过看这家伙这熊样,应该没有说谎。

算了,还是救救他吧!

“一万根金条!你答应,我救你。”

这些来参加逐美之比的家伙个顶个的有钱,我就要一点儿小钱,不过分吧?

秦岚可是一个讲原则的人,你是我的竞争对手,还让我救你的命,凭什么?

不给钱,门儿都没有。

“好!只要你救我……我返回城里便将……便将金条奉上!”

“成交!”

用草盖住了伤口,又从这家伙的衣服上撕下几根布条,简单地缠了缠后,包扎便算完成。

前前后后用了不到五分钟,就赚了一万根金条,这样的买卖不要太值啊!

秦岚心里美滋滋,起身看向已经坐起身来的“冤大头”。

“你叫啥?哪人啊?”

“你……你不知道我?昨天文试武试我都在,你没道理不记得我啊?”

秦岚有点儿小尴尬,说实话,昨天他并没有留意别人,不然也不会只觉得面前的家伙有些眼熟,却叫不上名来。

“那个……呵呵……我的记性不太好,所以没记住。抱歉啊!”

“冤大头”有点儿无语,只能重新介绍自己道:“我叫阿达木,来自黑海国。”

“哦哦,记住了,这回真的记住了。阿达木,我记得你们小队还有一个人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