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维持正义的,所谓的正义也是绝对的。
比如逼着人拿钱这种事,肯定就属于需要被打击的事。
所以刚才看到警察,他的第一反应是有点紧张。
但卢小华显然比他更理解什么叫正义。
就目前来说,谁能更大程度上和政府站在一起,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让这些在意识置换中被淘汰的最弱者有饭吃,有地方住,有基本的医疗,以及安全保障,不让他们大规模的出去犯罪。
这就是最大的正义。
至于三楼这些被“治疗”的人,他们也许是无辜的。
也许不是。
但不重要。
他们不愿意跟政府配合,更别说接受政府监督了。而救助中心愿意,就这一点,他们就注定赢不了。
至于敲诈勒索,首先敲诈勒索罪成立的对象应该是侵犯私人的财产权,而这个私人,只能是身体本人。
但他们之前的置换者,已经用身体本人的名义,签了治疗的合同。
单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其实没有任何疑问。
限制自由和故意折磨,其实也是治疗的一部分。
这就跟已经签了手术同意书的病人一样,后面的后果,是需要病人自己负责的。
唯一能有争议的,就是这种治疗手段有没有效,合不合理……
但也只是争议,法律没有禁止,那就可行。
这些人要怪,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正好置换到一批“自愿”接受的治疗的人身上。
这跟置换到得了其他疾病,在手术台上受罪,或者在病床上哀嚎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都是治病。
唯一一点小小的区别在于,在这里,在这个救助中心的三楼,人们还有机会花上一点点钱,来终止对“自己”的治疗过程。
这个交易可以被称之为“合同变更”,或者说,治疗合同的违约金。
但敲诈勒索……不成立。
警察们走了,治疗继续。
报警的工人都傻眼了,但是经过说服还是接受了。
警察离开之后,治疗室的大门关上,刚才被中断的治疗继续。
三楼现在一共住着60个人,基本上一个上午的时间,整个“治疗”过程就结束了。
统计一下收入,已经超过十万。
按这个速度下去,一个月是30万。
扣掉救助中心的运营成本,基本上所剩无几。
所以规模还需要扩大。
吃过午饭,陈晨就去一楼挑人。
卢小华对“被治疗”人员主要有以下几个要求。
1,身体要比较健康,但又有一些小毛病,皮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