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那种眼神,根本不是欣喜,而是震惊和失落。”
“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大概就是,没能把我也一起烧死。”
说到这,陈默冷笑两声。扭头看向秦淮,低声道:
“我从他赶到火场的那一刻起,就在怀疑——放火的人,就是他。”
“但当时我孤立无援,根本无计可施。”
“我只能等!”
“按照他的性格,根本不会允许自己的身边,存在任何威胁和隐患。”
“但一个五岁的哑巴,又能成得了什么气候。”
“好在,我等了二十多年,终于等到了。”
说完,将碗底的酒喝干,立即再度倒满。
眼神之中,悲喜莫辨,复杂至极。
秦淮听到这,终于按捺不住,开口发问道:
“但你既然证据确凿,早就知道他是凶手,为什么还要对他百依百顺?!”
“为什么还要一次次搏命救他?!”
“你这十年,救了他多少次!”
这话一出,赵喆也随着神经一震。
这确实,也是赵喆无法理解的一点。
与不共戴天的仇人,朝夕共处。
还要做到:百依百顺,誓死效忠,以命相护。
赵喆到现在都记得,旷野之上,那头狼对陈二虻发动进攻之时。
千钧一发之际,陈默是何其果断,一跃而出。
毫不迟疑,将自己的枪交给陈二虻。
出手搭救仇人的做法,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一旁的可心,也突然开口疑惑道:
“你要想让他死,让那头狼直接把他撕了,多省事?”
只见陈默突然朗声大笑起来,依次目光看向可心和秦淮,缓缓说道:
“手机里那证据,是我这次出发前,才拿到的。”
“从前救他,是因为证据不足。”
“这次一路保他,是为了亲手报仇。”
“他要是死在狼嘴里,我不甘心。”
这一番话说完,饭桌上的人,都陷入沉默。
事态背后潜藏的信息,如同巨浪,骤然来袭。
大伙一时之间,思绪繁杂,百感交集。
赵喆只觉得眼前这人,实在是深不可测。
要二十多年如一日,饮恨蛰伏。
单是这份耐心与韧性,就绝非常人能够做到。
这么多年,博取陈二虻的信任,也是绝非易事。
在九重地宫里,陈默开口说话的那一瞬间。
陈二虻眼里的讶异,无处遁藏。
长久的压抑之下,稍有不慎,便容易人性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