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一亮,表情惊讶,他激动地,精神地阅读稿子。
江辰看到他的样子觉得有戏,对于自己创作的“雪山飞狐”他是十分自信的,如果不是脑袋有坑的,是不会拒绝他的小说的。
半个小时过去,这位责编看完了稿子,脸上如饮美酒那么陶醉,还有些意犹未尽。
这“雪山飞狐”写得太好了,剧情跌宕起伏,人物刻画深刻,伏笔和套路巧妙,不着痕迹,这是至今为止看过最好的武侠小说。
这本小说一定要在他们出版社发表,绝对不能让别的出版社抢去。
“你这小说目前创作多少字了,还有其他存稿吗。”
“你手里是我全部存稿,不过放心以我的创作速度,这小说一个月内就能完结。”
“你这本小说预计多少字完结。”
“六十几万吧。”
“那行你这小说我们出版社要了,现在我们谈谈合作的事宜,目前合作形式是买断和分成……”
买断,就是出版权,影视改编权,游戏改编权以及其他的一些权益,都不再还归作者所有。一旦买断,作者必须写完书。相对于普通VIP收费小说来说的,一般是指按千字付给固定稿费,多是千字几十块钱。
相比之下,买断的收入更有保障,但如果书大卖,作者就会很吃亏。至于买断后的出版影视游戏改编之类的权利,要看合同里具体有没有约定。
至于分成那也好理解,就是这本书印刷以后,放到各个书店,书摊,报摊售卖,卖出多少扣除成本,剩下的出版社和作者按合同规定分掉。
如果这本书买断,他可以得到两千多块的稿费。
两千块在这个时代看是不少,但这不是江辰希望的,这本书的价值远远不止这点钱。
最后江辰选择分成,这位责编带着他找到总编,然后他和总编敲定合同事宜。
这本书的影视改编权,漫画改编权,游戏改编权……都在江辰手里。
出版社只有权利负责印刷,销售,广告的权利。
一本书的分成是四六,也就是江辰四,出版社六,毕竟人家前期宣传的费用,还有劳务费都要算在利润里头。
原主是法律系学生,他的法律背得滚瓜烂熟的,所以这些合同条款他比出版社的人更明白。
听到他的法律条款解释,他们也不敢在合同上动手脚,万一被发现了,这本书就落入其他同行手里,那是得不偿失。
一个小时后……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希望我们建立长期合作。”
“还有你的小说要尽快完稿,目前这十几万字,只能印刷两本。”
“放心,我回去就日以继夜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