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只是个动听的借口。偶尔他会一个人躲着抽烟, 然后在程慈面前嚼棒棒糖,这种欺骗谈不上恶意,甚至带点儿善意。程慈知道,也不戳穿。甚至有点儿享受陆胤川那细微的温柔和纵容。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哪怕我明知道我做不到,但我还是愿意试一试。
不过倒没有以前抽烟那么凶了。
有负罪感。
以前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什么而戒烟。抽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点燃一根烟, 让尼古丁顺着喉咙滚动一圈,咽进肺里, 或者从鼻腔里散出来,这一套固定的程序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 就像有些人吃糖有些人吞巧克力一样,只是个消遣的方式。戒烟却是有了理由。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虽然她自己也会抽烟, 夹烟的动作娴熟而老练,而这些,是跟他学的,他就像个拿自己儿女没办法的老父亲,为了以身作则,只好嚼那有点儿可笑的棒棒糖。
不能让“小孩子”学坏。
小莫看见三哥了,忙迎上来,点着下巴示意,“嫂子在那边呢!”
陆胤川目光巡过去,隔着暧昧昏暗的灯光,像第一次在这座酒吧里听见傅子鸣说“刚那妞儿,还在讨论你呢!情债?我看那姑娘都快哭了,念着你的名字跟喜欢了你半辈子似的。”后抬眸的场景。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抬起头,目光巡过去,漫不经心地落在那里,定了片刻,陌生的甚至记不住脸的姑娘,那姑娘柔和地像是四月的春水,漾在浅碧的池子里,看不清形状和面目,又好像有千万种形状和面目。
现在回想,他对她第一印象应该是好的,或者说无属性的。她像世间美好的万事万物,摆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一旦一件事情和自己牵扯上关系,就没办法彻底作为旁观者,“喜欢”这个词有很奇妙的作用。他记得那时看过去的时候,其实看不清程慈,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轮廓,发顶的绒毛在灯光上打上一层光晕。
这酒吧这里,很少有人能直接地叫出他的名字,哪怕是傅子鸣也会偶尔反应一下,“你叫什么来着?”
名字就像是一个符号,一旦贴上去符号,就是一个确切的印记,他更喜欢把自己从名字里抽出来,把灵魂从肉壳里抽出来,俯瞰周遭每一分的喜怒哀乐,那些热烈欢腾寂寥和落寞,都和自己无关,和陆胤川无关。他喜欢这种绝对的客观和旁观。
那种把自己封闭的日子里,程慈是透过来的一束不起眼的光。而现在,她是他的太阳。
程慈和男生交换了名字,男生说他叫毛毛,程慈就说她叫贝贝,两个人互相调侃对方:好像狗的名字哦~
毛毛跟程慈说了一个秘密,他喜欢的女孩子在这里驻唱,酒吧每晚都有表演,左侧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