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逸并没有回渔村,他来到了十方镇。
十方镇距离渔村近百里地,是一个古老的小镇。
古老而繁华。
宽阔平坦的青石街上,林立着大大小小的客栈茶楼,青楼瓦肆,这里汇集了来自沿海各地的渔夫商贩以及贼寇倭盗,也汇集了来自中原内陆的绝色佳人以及江湖浪子。这里男人的天堂,在这里,他可以一夜风流,可以一醉方休,可以忘却一切烦恼,沉浸在这洋溢着东海特有风情的十丈软红中去。
但丁逸却并不喜欢这里,他已经习惯了渔村的宁静,他总觉得这里太吵了,太闹了,太艳了,太俗了。
可画眉喜欢这里,因为十方镇有着山南海北的美味佳肴,而画眉恰恰特别喜欢吃,是个响当当的吃货。所以每过一段时间,画眉便独自一人跑到这十方镇,大快朵颐,连吃数日。当然,她自然每次不会忘记把尝过的美味带回给丁逸。
所以,当他听吴老二说画眉不见了的时候,第一反应便是,画眉是不是又去了十方镇解馋去了。可丁逸很快就明白,就算画眉现在身在十方镇,她也不是来吃东西的,她肯定在生气。
生丁逸的气。
因为他和紫灵成亲的事。
当丁逸来到十方镇,已经是两天以后。从渔村乘船来到乌鳗岛,然后需要乘坐马车方可达到十方镇。
可丁逸不会骑马,上次在十方镇禁不住吴老二的诱惑,他骑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胯下被磨掉了一层秃噜皮,疼的好几天只能岔开两条腿走路。给他一条船,他可以任意胡来,在大海里当一个潇洒的弄潮儿,但如果给他一匹马,还是算了吧。
穿过熙攘的人群,丁逸来到了小镇尽头的一间灰暗的小屋跟前。
这是一间破旧的木屋,已多年没有修葺,在繁华的十方镇看起来有些格格不入。小屋门前一面青布酒旗高高挑起,上面写着一个遒劲有力的“酒”字。
这是一个酒馆,一个真正的酒馆。
因为里面除了酒,其他什么都不卖,甚至连一碟下酒的花生米都没有。
只能干喝。
酒馆的主人叫老方,大约五十多岁,须发灰白,身形高大。他是个半残疾的人,他的左臂早年似乎受过什么伤,永远都是直直的垂在腰间。
这里是十方镇上丁逸唯一喜欢的地方,虽然他不喝酒,但每次来十方镇,他都会来老方这里坐上一整天,就算是一句话不说,只是看着老方喝酒,他也觉得心情愉快。有时候坐在这破旧的酒馆里,他甚至会有一种家的感觉。
丁逸走进小屋,看到老方又在喝酒,一杯,一杯,又一杯,一杯,一杯,再一杯,不疾不徐,不焦不燥,安静优雅。
他好像永远都在喝酒,但他好像永远也喝不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