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皇帝年轻无脑,我想他应该斗不过自己的亲妈,说不定过一段时间把我们放出去都不一定。
你还在这儿瞎操心,叫我说啊,赶紧能要多少要多少,好好享受一把,等有一天咱们出去了,也可以对外面的人吹牛逼。
嘿,姐们儿也是混过皇宫的人,哈哈哈……。”
画风变的太快,刚开始兰欣还觉得有点靠谱,后来越说越不照路了,于是她犯了跟李福一样的病。
头疼,无比头疼!
庄思颜可不管那么多,随便从桌子上拿了一支笔,叫着兰欣磨墨,然后自己认认真真列了一份清单出来。
足足两大页,写的她手腕都酸了。
幸好小的时候,因为好奇学了一段时间的毛笔字,没想到这会儿还真派上用场了,尽管多年不写,有些手生,但写几个字后,还是可以的。
看着自己有些磕绊的行楷,庄思颜很满意。
慢慢吹干上面的磨迹,拿给兰欣说:“去吧,交给那个死肥宅,顺便告诉他,等到我想起来新的会再写过去的。”
兰欣战战兢兢地拿着庄思颜的清单,走路脚都是飘的。
还好李大总管看到时,没有黑脸,反而很满意地点点头,甚至想赏兰欣几个小钱。
把兰欣吓的一骨碌爬起来,就往回跑。
“不中用的丫头,没见过世面。”李福说,同时对自己这次顺利完成任务,开心了一把。
拿着纸条就去找凌天成。
“皇上,庄才人列了一份单子,把所需的东西都写上去了,您看……。”
“拿上来。”
他放下手里的奏折,一接过单子就愣了,好一会儿才问李福:“这是她亲自写的?”
“啊?是……是吧?”都准备松口气了,竟然还来这么一出,李福的冷汗又冒了出来。
不过凌天成没在意他,眼睛只盯着纸上。
庄思颜的字他自然认得,他们两人也算是从小一块长大的,一块读书,一块写字,她原来的字跟凌天成有几分相似,那是刻意模仿他的结果。
可是这张纸上,虽然字体漂亮,运笔也潇洒自在,但是仍可以看得出来,写字的人不常握笔,而且跟庄思颜原来的字差的甚远。
一个人很多的习性都可能会改,字体也一样,但是如果是非常亲近,非常了解她的人,还是可以看出一点痕迹的。
况且凌天成不久前才看过庄思颜写的字,跟这个完全不一样。
她怎么可以在短短数日之间,就完全改变自己的字迹?
连忘记过去也很难解释了,因为就算再忘,本能的东西还是不会改变,比如一个人会忘了生命里的某个人,但是他不会忘了自己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