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3 / 5)

当年,在嫁给顾星云前,安云芳心就已经许给了王德。他们是在一场高级酒宴上认识的,那时候王德作为顾星云的管家兼兄弟出场,他穿着最时髦惹眼的黑色西装,挺拔的身子,英俊的面貌,以及那颗无微不至的心,彻底俘获了安云的心。

宴会结束,王德脱下华丽高贵的时髦西装,重新扮演回管家的角色,他给顾星云开车门关车门,他接送心爱的女子跟主人见面,看着他们试穿婚事,看着他们结婚生子。悬殊巨大的身份成了两人在一起最大的阻碍,因为自卑,王德从不曾开口告过白,那安云以为王德对自己没意思,这才为了家族事业选择嫁给顾星云。

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宴会过后,泪流满脸。

心怀壮志的王德,终是因为自卑的身份错过了此生唯一一段爱情。猛虎又怎样?在蔷薇面前,不一样成了软猫?

1997年,夏天。

无名先生一身黑色西装挺拔似松,英俊的面孔永远噙着温熙暖心的笑容,他握着酒杯的样子优雅又迷人;

当我冷了,他默不作声脱下外套给我披上,那温柔爱护的模样,深深刻上我的心尖;

我,喜欢他。喜欢那个沉默寡言,对我无微不至,时刻谓我心安的男子。

1978年,冬天。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寒冬腊月,我生了病,全城未婚的男子都来我家看望我,夸赞我生病依旧美过黛玉,未见到思念的人,病情加重。

再见,他是他的管家,我,将是他的女主人;

原来,他叫王德,一个朴实简单的名字,一如他的人,窝心安稳;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

婚礼那天,所有人都夸我美,却没人发现忧愁的眉;

宴席上,他是为我斟茶倒酒的人,而我的身边,站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恭顺至极的模样,看得我心凉。我想,他不爱我,自始至终,都只是我自作多情;

1987年,盛夏。

小爵出生了,他很健康,先生很开心,而他,也是笑呵呵的抱着孩子,说着夫人的孩子真好看,想我。

他的笑,让我心伤。

九年,他未曾对我说过一句越界之话;

可是,我爱他,亦如九年前那般深爱;

嫁作他人妇,我心念一人,此生,衷情不移。

1989年。

婚后十一年,我心脏病发作了,这一天,终于来了。

我躺在床上脸色蜡黄,他顿茶递水关怀我的样子,跟初见时一样。

他还是没有说过爱我二字,我想,我这辈子都等不到了。

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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