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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先锋战冤句(上)(2 / 4)

人看来,他们的日子过得逍遥自在,而且是一群没心没肺的家伙。然而无论是朱温还是朱殷,都深知这样的日子无法长久,他们终究还是要向娶妻生子的路上走。

只不过除了会些拳脚功夫,为人机灵好动,比那些死板的庄稼汉多些心眼之外,他们也没什么正经本事。

这要是放在太平时节,朱殷如果不能及时浪子回头,不蹲大狱都是命好,最后只能落个孤老终生的下场。说不定饿死家中都不能被及时发现。

就算浪子回头,也就是个庄稼汉的命了。

这时候黄巢、往仙芝举事。

众人便觉得机会来了。

朱温跟朱殷等人说道:“你我目不识丁,也就一膀子力气和机灵,要想娇妻美妾锦衣玉食,除了投军就是为盗。现如今朝廷昏聩,贪官污吏都如牛毛,你我要是去从军,既没有达官显贵照应,也没有金钱去贿赂官员,断难混出个模样来,说不得还要受人欺凌。”

“眼下皇朝动乱,兵戈四起,王仙芝在濮州起兵,黄巢在曹州举事,朝廷兵马拿他们根本没辙,这正是我们的机会。如你我这等勇猛之士,如果跟着他们去做个大盗,抢些美人钱财,那是很容易的事。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传宗接代的事情也不用愁了,岂不痛快?”

这话说到了朱殷等人心坎里。

也就是他们这些人平日里野怪了,胆子比常人大不少,敢想敢做,而且本身一事无成,也不用舍不得地里的庄稼、家中的粮食。

一群渣滓没什么顾虑,也无其它选择,想要改变境遇就必须另谋出路。

他们这便收拾了行囊,带上了棍棒,在同乡的嘲笑与父母的责骂声中离开村子。一路上问着路,两眼一抹黑的走了数百里地,还真找到了黄巢的大军。

自那之后,朱殷这帮人便做起了强盗,杀人不眨眼。

很快他们就发现,他们还真适合干这个。

于是一群同乡奸银掳掠无恶不作,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日子倒是真过得痛快。

只是在转战南北的时候,免不了颠沛流离,有时候打了败仗仓皇逃窜,跟丧家之犬也没什么分别。

身边的同乡一个接一个战死,很多人分属不同的将领,渐渐也都失去了消息,也不知死在了那个臭水沟,尸体是被埋了烧了,还是被野狗啃食了。

然而他们并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一日为盗终生为盗,就算逃回了乡下,也要被官差抓捕。

死去的人不会去想这些事,能长时间活着的人位置都升起来了,美酒美色也不是那么容易抛开的。

很多时候,朱殷也会想,这种仓皇为盗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他会怎么死,家里人会不会知道他死了,就算知道了,敢不敢给他修个坟立个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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