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4 / 6)

前些时日,微臣前往各处郡县巡访,对秦地民风甚是惊叹。”

“有何惊叹?”

“微臣所到之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邻人之间鲜有争执,州府衙门也少诉讼,据说民间争执,多在进公府之前就已化解,这在魏国简直不可思议!”

惠文公又是一笑:“这都得益于先君的新法。秦人缺少教化,记不住礼义,只能记住法文。按照先君之法,他人之财,左手得之,斩左手,右手得之,斩右手。”

公孙衍应道:“这也正是微臣所担忧的。”

“哦?”惠文公一怔,“爱卿有何担忧?”

“法令过于严苛,初行时尚可,行久不变,势必伤民。民若伤及皮毛,尚无大碍,若是伤及根本,则不可行远。”

惠文公沉思良久,抬头问道:“依爱卿之意,难道商君之法有不切实际之处?”

“正是。”公孙衍脱口应道,“譬如这一条,他人之财,左手得之,斩左手,右手得之,斩右手,就有模糊之处。他人之财若是得之于义,不妨得之。再说,即使得之不义,得多少斩手,得多少不斩手,理当有个区分。再譬如连坐法,一人犯罪,累及全家不说,还要祸殃九族,罪及诸邻,这就有些过了。还有盗寇,也应分清层级,而后判其该受何刑。重农轻商,也似不妥。奖励耕植固然重要,假若没有商贾,货物就无法流通,民间就不能互通有无,国家也收不到相应赋捐。”

惠文公眉头微皱,沉思有顷,缓缓说道:“爱卿所言甚好,但在先君崩天之前,寡人曾对先君起誓保持新法。今先君尸骨未寒,寡人擅动新法,似不稳妥。”

公孙衍一怔,离席跪地,叩道:“微臣冒犯先君,罪在不赦!”

惠文公摆手道:“不知者不罪,爱卿请起!”

公孙衍再拜道:“微臣谢君上不罪之恩!”

惠文公看到公孙衍重回席位,微微笑道:“听闻爱卿写过《兴魏十策》,后又将其烧了,可有此事?”

“都是过去的事了,不值一提。”

惠文公轻叹一声:“唉,如此好书,竟这样毁了,寡人甚感惋惜!”

“君上不必惋惜,微臣书中所述,净是魏国之事,不合秦国之情。”

“爱卿错了,”惠文公笑道,“秦魏比邻而居,寡人若不知魏,岂不成了瞎子?”

公孙衍也是一笑:“听君上说话,真是一件快事!”

“寡人闻知前相白圭治国有方,爱卿随从白圭多年,定然熟悉这些方术。先君新法虽说不可变更,爱卿倘有治国良策,只要是利国利民,寡人倒还可以做主。”

“若是此说,微臣倒有一个想法。”

“爱卿请讲。”

“秦得河西和商於,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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