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用伪装自己老态龙钟的样子。
她站直了身体,连拐杖都丢在了一边,望着窗子外面的世界,她眼神之中充满了贪婪。
同样的词,她再唱一遍的时候,声音再度高亢。
“我这一双膝盖,受被人跪拜,再也跪不得别人呀!”
……
夜晚,贫民窟。
小约翰扑了一个空。
不得不说,手合会再怎么不堪,在他们在自己的老本行领域,杀人这个方面,还是很专业的。
晚上的时候,老汉森得到了消息,小约翰带着人过去,无功而返。
夜魔侠换上了自己的红色衣服,也夜探此处。
两拨人都看到了空空荡荡,人去楼空的帮派小楼。
两拨人前后脚到,小约翰看到空无一人的小院,进去稍微探查之后,马上离开。
毫不拖泥带水。
这要是别人,或许会以为这些帮派混混是摄于道馆的威风逃跑了。
可小约翰不是。
小约翰老街头了,他知道这些帮派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的。
离开了自己的地盘的帮派,和自杀没有区别。
离开了熟悉的街区,就代表着没有了稳定的新血来源,失去了财富渠道,失去了熟悉的环境。
来到新的街区,还要和本地的帮派分子抢地盘。
他们承受不住这样风险的。
所以小约翰知道,这些人不见了,也不是躲起来了,一定是出现了什么变故。
至于是什么东西或者说变故,可以叫这个帮派五十几个人都消失不见,他不愿意去思考。
他只知道,一个下午时间,五十多个壮汉失踪,不管是死亡还是绑架,都不是他和手下的这帮兄弟可以解决的事情。
先撤走,再说别的。
别把自己坑在里面,给宗师找麻烦。
一行人火速离开。
夜魔侠就不一样了。
夜魔侠艺高人胆大,他进入了这帮派的几幢屋子里面之后,就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道。
虽然说这屋子里面什么味道都有,厕所的味道,汗臭味道,狐臭味道,还有甜腻的味道遍布其中。
可是这些味道之中,血腥味道最为显眼,无法被遮掩。
夜魔侠和别人不一样,他有一种类似于“超级感知”的本领,也就是说,在所有人都以为盲人的眼前是一片虚无的时候。
夜魔侠其实是可以“看”到颜色的,不止是颜色,他的五感都已经超越了人类。
从理论上来讲,他的体力也已经超过了人类。
在小约翰他们走了之后,夜魔侠翻身进入了屋子里面,来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