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色依然是用深色罩袍把自己全部包裹起来,免得异样的外表引起旁人太多关注。
酒馆里的生意很清淡,只有两桌客人。不过食人魔这一桌周围已经扔满了酒瓶。
食人魔自己的酒量就至少相当于七八个壮汉,它庞大的身躯甚至不能塞进椅子里,而是直接坐在地上,就这样也和坐着的奥拉尔等高。精灵诗人在上流社会混迹过,酒量是必备利器。而绯色也不示弱,酒精似乎对它全无影响。
酒馆老板又从内间走出,手中的托盘上放着六瓶自酿的威士忌。他端酒的速度都快赶不上食人魔喝酒的速度了。
“这批酒是我的私藏,味道很不一样,但是要小心,它的后劲很厉害。”酒馆老板殷勤地提醒着。但听那口气,倒不如说是怂恿。形势很显然,这一桌上的三个客人就能把他全部存货喝光,让他大赚一笔。
三分熟哼了一声,一把将托盘抢了过来,放在桌上,抓起一个酒瓶,伸手直接拧去瓶颈,就往喉咙中倒去。烈酒入喉,果然弥漫着一种果木的味道,醇厚润滑,比前面的酒口感好了不少。而且酒液中还藏着一缕浓郁香醇的后劲,一瓶下肚,片刻间三分熟就有点很舒服的眩晕感。他肚皮一动,打了个响亮的酒嗝。
这时酒馆的门被人拉开,两拨人一前一后进了酒馆。看他们的装束,是染血之地常见的赏金猎人,也就是护卫、保镖和马匪什么都做,靠拼命赚酒钱的职业。他们明显是两拨儿的,前面四个人抢占了一个好位置,让后面的三个人很是不满。酒馆中现在就只剩下两张桌子,哪张都和三分熟、奥拉尔相邻。
没有人愿意接近食人魔,哪怕三分熟在大多数时候是一个好脾气的食人魔。
三个赏金猎人嘴里嘟嚷着什么,可是夜已经深了,他们看起来也不想再找其它地方,于是选了张桌子坐了下来。其中一个人转身落座时,动作大了一些,披风飞扬,拂过了三分熟的后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