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流量基数,是远远高于《蒲公英的约定》。
两者一比,反而是叶南比较赚。
事实上。
不用李淑华特意催促,叶南也会尽快的把作品完善好。
毕竟他与柯震父子俩还牵扯着赌约。
既然柯安想用抄袭的方式,赢了这场赌约,那叶南索性也不费劲心思,索性就用这首歌,打败对方!
至于为何不公开身份。
原因很简单。
他要给对方一个惊喜嘛。
煞费苦心的到处寻找热度作品抄袭,结果呢,抄袭的却是赌约另一方的作品。
多有意思……
发生冲突的一段时间后,柯安单方面还在坚持自己是原创,并且接连发布了几个阴阳怪气的视频,有意在张扬着自家公司的实力和底蕴,远不是叶南能够相比的。
甚至还公然抨击叶南别以为卖了版权,有人撑腰了,就太把自己当回事。
结果呢,最后倒成了两家公司之间的争锋相对。
不过这些都是各自公关之间的切磋。
叶南懒得操心。
他要做的,便是把重心放在作品完善上。
实力才有资格说话!
叶南忙碌了一个晚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翌日一早,他便出发前往了盛夏娱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