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道至今,三年,真他妈受够了。
所有苦难源自那一天。
当时,他二十二岁,还叫张启盛,日子过的好好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有时帮人锥债,有时帮人送货,工地上也干过几天,自由自在。
可他在路家当司机的老子不那么想。
他爸觉得他高中辍学,前程已完,又混成无业游民,这辈子没指望了,过不了几年,他就会沦落到街边乞讨。
于是老张以死相逼,拖着他站到路洄的书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路家大少爷救他一命。
路洄以给商品估价的眼神打量他。片刻,问:“会唱歌么?”
他说:“不会。”
“有什么艺术特长?”
“没有。”
“识字吗?”
“写十个字起码五个错别字。”
路洄又看他一会儿,轻飘飘定论:“进娱乐圈。我会叫人给你安排经纪人和团队,包装改造一下,能行。”
他傻了。他爸也傻了。
老张磕磕巴巴的说:“大少爷,这……这恐怕不行。我儿子不会唱歌不会演戏,文化不好,字都认不全,也没艺术天赋。除了长相过的去,什么都不行,还一身臭脾气——”
路洄轻轻咳嗽几声,说了四个字:“他会红的。”
后来,他出道了,以惊人的速度奇迹走红。
于是张启盛变成了张启圣。
早年辍学、打遍七中一条街无敌手的不良少年,变成了正能量元气少年偶像。
听习惯了的一声声‘盛哥’,变成了永无止境的尖叫,‘圣圣、圣圣’。
气的他啊,胸口都忍的闷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玛圣圣,叫老子盛哥!
这日子不能好了。
所幸,他早就表态,赚够一辈子饿不死自己的钱,二十九岁之前,他一定退圈。
只剩四年,胜利在望。
他低头,从包里拿出一瓶包装好的香水,总算露出一点真心笑容。
这是他去国外拍广告,带回来送给大小姐的礼物——她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虽然国内也能买到,但这是从那家店里买的。
张启圣回忆着,很多年前,少女靠在窗边,对他讲起她如何在国外的香水店,邂逅了她的珍爱香味。
多么美好。
混乱的少年时代,那位善良的大小姐,那个叫路盼宁的女孩,是他唯一的温柔和宁静。
最早,他和路盼宁一道在贵族学校念书。
因为出身和背景,也因为性格脾气,他格格不入,被所有人排斥,只有路盼宁不会看不起他,愿意全心接纳他。
他到底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