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喝酒。
酒桌上,赵奕喝着酒,眼中带着笑说:“哥觉得这酒如何?你在扶风镇,应该也听闻过这酒?”
凌崇知道赵奕喜欢酒,因为喝酒而跑到扶风镇这事儿,他并不觉得奇怪。
对于赵奕的这个问题,凌崇心情有些复杂。
他要怎么说?
他不仅听闻过,他还知道他的生产过程,是谁生产的,朝露酒和明月酒他都喝了不知道多少了。
这些全都在告诉他,他曾与一个人同床共枕,为了他剃掉胡须,只因为会扎到他。
还与他秉烛夜谈,对酒当歌。
他从前身份高贵,不是谁都能与他同坐一处,更别说秉烛夜谈,对酒当歌。
郑之南无疑是个特殊存在的人。
凌崇能感觉到从前的自己似乎是在意那个农家子的,但是他也知道对方的骄傲,如果他那天将他带回来,无异于是在羞辱他。
毕竟他们没有名分这一说,他们身份有别,带回来,以后就只能如女子一样住在深宅大院,等着他去见他。
凌崇深知郑之南的性格,他怎么可能受得了深宅大院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