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8)(1 / 6)

然而他早该明白的,自己总是说不过弟弟们,于是最后,他也只能把这东西明晃晃的拿在手上,指望社长看到了能问一句,如果社长拒绝了拍照的事儿,他就可以不必完成这个神似私生饭才会做的任务。

偷拍是想都不要想了,拍照必须经过同意,那可是LG举办的邮轮晚宴,指不定哪儿就站着个大人物,待会儿偷拍的时候不小心让其他人入镜了,简直就是在给社长找麻烦。

这点他能想到,弟弟们同样也明白,大家都看得很清楚,玩乐也该有个限度,谁也不会轻易越过身份所带来的界限,那很容易让他们平时的努力工作化为泡影。

怎么说,没有韩剧女主的命数就不要做那么蠢萌的事儿,可不会随时都有觉得你很特别的富二代从天而降救你于水火之间。

朴正洙觉得社长不会让自己带这个相机的,相比LG这个巨无霸,S.M只是一个中小型企业而已,属于绝对不能得罪的那一类,最好一点麻烦都别惹。

然而事实上,当他在停车场坐上社长的车,一同前往码头的时候,对方完全无视了相机的存在,甚至不怎么提晚宴需要注意些什么,仿佛他们只是去普通朋友家做客,放松一点也无所谓。

于是朴正洙同学不得不把手上的相机翻来覆去的倒腾,生怕社长没注意到。

那花哨的颜色就这样在李贤因眼前不停的晃动,弄得本来不晕车的人一时都有些眼晕,最后实在没忍住,无奈得夸赞道:装饰品挺好看的。

很显然,他根本没认出来那是相机。

被误认为在索要夸赞的朴正洙:......我在社长的印象里是这么幼稚的人吗?

这是照相机,我想......在晚宴上拍点照片留作纪念,如果不能拍照的话我待会儿放在口袋绝对不会拿出来!

他到底也没把弟弟们供出来,还真不知道自己在社长这儿的形象已经变成什么样了。

面对他的保证,李贤因却只是对相机的造型产生了好奇,接过去之后仔细的研究了一会儿。

迷你相机就大半个巴掌的大小,整体是粉红色,上面印满了深红和暗红的小桃心,其中一面开了个圆洞,里面安的应该是摄像设备,上边儿只有两个按钮,李贤因试了一下,其中一个就是快门。

这看起来应该是个操作简便的傻瓜相机,虽然同样用的胶片,但比起专业大.炮来说,在清晰度上肯定没得比,只是更加方便携带而已,以这个相机的厚度,放进西装口袋里也不会太突兀。

研究完了之后,李贤因还对这种小玩意儿感到新奇,如果照片成像不错,他自己都想买一个了,卸任社长之后他可是想去到处旅游的,有个能够随身携带的傻瓜相机可要方便很多。

没事儿,到时候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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