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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亚洲范围内扩大知名度,而S.M在她看来已经不能为自己的事业提供太多资源和帮助。

说白了,这姑娘就是不认同李贤因那套有很多时间和余地的说法,她和她的父亲都认为现在时间紧迫,没必要好好思考,反正先埋头往前冲就对了,时间不等人啊。

两个人从基本的观念开始,一直到对未来的想法都有很大的差异,这导致谈话的时间越长,双方从心底里就越不愉快,而且掰扯来掰扯去,根本就没有进展。

这场谈话最后还是走向了李贤因最初极力避免的结局,他是真心希望张娜拉能在看似事业巅峰的时候好好沉淀自己,不要急着接新作品,否则浮躁的情绪可能会让她的演艺生涯出现一些麻烦。

然而对方始终不领情,所以说啊,在工作中,家人是很麻烦的一个群体,他可不信张娜拉目前的想法没有其父在其中引导。

她的父亲本质上还是为了女儿的发展前景在考虑,因为之前的合同太过苛刻,人家从心底里就根本不信任S.M,不管你换社长还是整合公司,人家一律当做看不见,反正你们就是一家吸血鬼公司!

这种我不听我不听,我就要逐渐把经纪约转移、等08年才能更顺利的离开S.M的架势实在让李贤因有些头疼,在思考了一晚上之后,最后还是放弃了。

本来吧,这次大规模的改动经纪合约,对于艺人们是大好事儿,提高分成、取消一些不合理的人身限制条件、约定每三年艺人可以申请新的经纪合约、勤奋努力给公司创造固定价值的艺人们能开自己的厂牌和工作室、同公司一起合作十二年就分房......

有些条款在华夏很常见,在韩国就属于让人耳目一新的内容,新合同的优越可以说冠绝南韩娱乐圈,然而就是这样还要和他扯那么多,搞得主动送福利的他和个傻子一样!

让张娜拉的经纪人把话传达给她,如果她想走,不用等到08年,现在就可以提前解约,公司刚好在合同改制,清人也就是顺手的事儿,S.M不养闲人,也不养整天闲着没事想跳槽的人。

其实旗下大部分艺人提前解约都需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最低30亿韩元起付,如果是东神这样的当红组合,那直接按这些年来的总收益比例付违约费,基本上不会低于百亿。

这个条款是现如今的合同中,李贤因唯一不打算做任何改动的地方,违约了就得赔钱,你说走就走,我不要面子的吗?!

他现在不计较违约金,让不想继续合作的人直接滚蛋已经很仁至义尽了,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到合同改制结束、大家都换了新合同之后,那不管谁想走都得给他赔钱。

这段做决定的时间他们最好不要有其他的动作,在解约之前给自己找借口是很多艺人都会做的事儿,而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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