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就发现自己出现在了这家餐厅里,对面坐着的就是林翰,脑子里也植入了书中女配程萝的记忆。
她穿书了,而且穿到了分手饭现场。就在上一秒,林翰刚刚跟原主说了“分手”,语气像急着踹走缠在自己腿上的流浪狗一样。
所以原主才会流这样多的泪水,视线都跟着模糊了。
程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流浪狗?
呵。
异想天开。
程萝连看都懒得看对面那位渣男,先拿起手机照了照自己现在的样子——便宜的淘宝货短裙、画蛇添足的罩衫、死板的丸子头,审美一言难尽。
还好,脸还是她自己原有的样子,有救。
对面,林翰有些不耐烦了:“程萝,我想你明白,我的婚姻是没法自己做主的。我爸早给我找了商业联姻对象,这几天就得去相亲。”
他说的关于“联姻”的事倒并不假。程萝看过原著,略知一二。
林翰跟亲哥哥林瑞阳从几年前就开始争权夺势。外界对于父亲林山河会把林氏商业帝国交给兄弟俩中的谁,一直猜测不断。
但林山河作为掌权人,一直更偏向于哥哥林瑞阳,而不喜欢二儿子林翰。
刚巧,林家拓展海外市场,需要联合纪家。而纪家的大小姐跟林翰年岁相当。所以,林山河才想让林翰跟纪家进行商业联姻。
这次联姻对林翰来说是个绝佳机会——他总算能在父亲面前扳回一城了。
然而,联姻是真,却不是他跟程萝分手的原因。
林翰这个渣男还真是烂到心里了,劈腿就劈腿,扯什么商业联姻?
程萝勾起一边嘴角:“所以呢?”
“所以,我不想耽误你。”林翰往后仰了仰,上半身靠在椅背上,一副霸道又不容置疑的样子:“还是分手吧。”
话音刚落,空气凝固住了。
连站在一旁的侍者都察觉到了——程萝身上忽的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场,整个包间的温度都跟着下降了不少。
程萝长得很好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挂着泪。可不知怎么的,那表情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那泪水是别人的,不是从她眼睛里流出来的。
因为她的眼睛冷得像一汪寒潭,一丝哀伤都没有,只剩冰冻三尺的冷漠。
“耽误我?”她眼角浮现出些许笑意:“你是怕你耽误我,还是怕我耽误你,跟韩梦恬夜夜风流啊?”
林翰心里噔的一声,眉头紧跟着皱了起来:他跟韩梦恬的那些事儿,他一丝一毫都没在她面前显露过,就连狗仔队都不知道。他甚至专门嘱咐过韩梦恬,别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人。
程萝怎么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