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拿起一旁的薄外套往外走。
他一离开,叶初晓自然也不好再傻傻待在这里。只能抱着电脑步他后尘出了酒吧。
驰骏没有并没有去取停在旁边的摩托车,而是插着口袋优哉游哉沿着马路牙子漫步。
因为他的方向是朝着江大,走在她后面不远处的叶初晓,便有点像是跟着他。
因为天气转凉,时候又已经超过十点,这条街几乎没有行人,于是本来并不宽敞的街道,便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寥落。
叶初晓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着前方的人。她从来没有认真看过驰骏,哪怕是这样并不算近的背影。
他个子颀长挺拔,光看背影很有点玉树临风的味道,一点都不像是一个混混。
其实叶初晓也有点不太确定,如今还将驰骏定义为一个混混,是否对他有些不公平。据她所知,他似乎也没做什么职业混混做的事,比如游手好闲、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吃喝嫖赌收人家保护费……
他在这个异乡都市,也许没有像其他年轻人,苦苦奋斗,但至少他开了一家酒吧。那酒吧她很了解,正当经营,里面并没有任何龌龊事。
这样算来,也算是一份正当事业。
而且这段时日以来,她对他增进的那几分了解,让她知道,这个她从出生时便认识的家伙,与她之前的想法,有很大的出入。
就像他自己说的,他是个“好人”。
好人?
这样的形容,似乎真的有些荒谬。
叶初晓忍不住扑哧轻笑了一声。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拐弯处,这一段路灯比较暗,叶初晓正准备加快步伐,面前忽然从旁边的花坛窜出来两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两个人大学生模样的男生,其中一人却拿着一把刀。
“把钱包拿出来!”拿刀的男生恶狠狠开口,只是那声音却有点发虚。
叶初晓顾不得他们是不是首次作案,看着前面不远处的驰骏,大叫:“驰骏!”
两个劫匪听到她一叫,似乎是吓了一跳,转头看向刚刚离开的男孩,看到他站定转头看过来,威慑道:“小子!少他妈管闲事!不然老子捅死你!”
驰骏转身看着这场景,也不动作,只耸耸肩:“不关我事,我路过的。”
听他这样说,两个男生心道就算这两人是认识的,想必那男的也就是个怂货,不足以畏惧,于是又专心继续打劫叶初晓:“快点把钱包交出来,不然要你好看!”
那把有点颤颤巍巍的刀已经快戳到叶初晓的脸。
叶初晓不敢硬来,看到驰骏插着口袋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也不敢指望他,只想着消财免灾算了,反正她钱包里的钱不多。
她掏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