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 / 5)

他并不喜她终日和冯元郎混在一起。

任遥自小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捧在手心里,向来不擅长看人脸色,可难得的,她却极会看文旌的脸色。

知道文旌不喜她和冯元郎来往之后,任遥当真就开始疏远冯元郎。

在她的心里,解闷取乐固然重要,可远不如文旌重要,若是他不喜,那一切皆可抛。

可冯元郎却不依了。

他是家中幼子,几个姐姐皆长他十岁有余,自小便只能跟小厮们在一起玩耍。当初随父亲来任府,乍一见这生得美貌剔透的任妹妹,魂都差点被勾走了,再加上任遥性情活泼洒脱,全然不同于府里的木头美人,冯元郎被勾得痴痴颠颠,恨不得日日跟在她的石榴裙后。

这莫名其妙地被疏远,他自是不甘心,非缠着任遥要个说法。

任遥被他缠得烦了,干脆闭门不见。

冯元郎何许人也,向来不撞南墙不回头,任遥不搭理他,他便重金收买了任遥的贴身丫鬟。

那丫鬟将文旌不喜他透漏给了他。

冯元郎当天便说动了父亲在任家用晚膳,晚膳后特意守在游廊处,那是文旌回书房的必经之路。

“多日不见,二公子越发挺秀俊俏,犹如泽世明珠,望之悦目啊。”

文旌淡然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越过他,继续往前走。

冯元郎在他身后不慌不忙地展开玉骨雕花折扇,道:“若是能跟二公子做亲戚,那当真是与有荣焉。”

文旌果然止了步,站在游廊尽头的花荫里,背对着他,一动也不动。

冯元郎笑容越发疏朗:“不过这事儿也不必我自己操心,我家中有父有母,还薄有基业,自有长辈们跟着张罗,和那等寄人篱下又无父无母的孤儿自然是不一样的。”

文旌缩在缎袖里的手不自觉攥成了拳。

他和任瑾都不是任广贤的亲生儿子,只有任遥才是任家真正的骨血。

只是多年来,任瑾一直被当成任家继承者来培养,从任姓,进商号,学着打理生意,大家或多或少忌惮他来日的地位,很少有人会当着他的面儿说‘孤儿’二字。

可文旌就不同了。

从一开始他就姓文,一听便知是两家人。

且任广贤从不让他插手任家的生意,而是让他入国子监读书,一心一意培养他走仕途。

纵然在读书面前万般皆下品,可天下读书人何其之多,一个尚未见气候的毛头小子能不能挣出一条锦绣大道,还两说着呢。

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子,竟有幸能成为富商家的义子,还可以和官宦子弟一起在国子监读书,自然容易招来嫉恨。

些许恶毒的、令人难堪的话便总会让文旌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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