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都市小说>偷香窃玉> 第94节

第94节(2 / 6)

夹马腹,驱使马儿往另外一个方向而去。

这块地方处处都是惊喜,出了林子是另外一篇视野宽阔的平地,绿草茵茵,而且没多少人!

这片地方,应该就是河南长公主的地头了。贵族们都有自己圈占的土地,由自己的佃户开垦,不管种出来的东西,还是能跑能跳的活物,都是属于他们。外人没有允许不能入内。来的人恐怕都跟着河南长公主往前头狂奔去了,他们两个落下来,加上又没带奴仆,就显得有些形单影只。

不过慕容叡再喜欢不过。他不喜欢在洛阳狩猎,洛阳烟雨朦胧,风刮的再厉害,在他看来也是温情脉脉。

这种地方就是富贵窝,在这儿待久了,都容易把斗志给消磨干净。

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野物。实在是没有多少挑战。

他不想和那些高门子弟浪费时间,干脆和她在一块。

“我甚么时候不和你说真话了。”明姝故意道。

慕容叡笑而不语,明姝见到一只毛色深灰的野兔匍匐在草丛里,伸手拉他,“你看!”

慕容叡看过去,见到是只野兔,“想要?”

明姝嗯嗯两声,慕容叡翻身下马,抽箭就是一射。

野兔生长在野外,生性敏锐,听到人的声音马上就往草丛里窜,慕容叡哪里容的下它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就跑了,抽箭就射。

明姝就听到嗖的一声,那边野兔子就已经中了一箭倒地。慕容叡抓住耳朵提了来,仔细看了看着兔子的皮毛,摇摇头:这兔子的皮毛算不上好,灰黑交杂的,实在不是什么好的品相,就算拿来做暖袖,都不好看。

慕容叡把兔子提到她面前,明姝啊了一声。那兔子已经中箭死的不能再死了,她满脸遗憾,“我想养个活的呢。”

女孩子就喜欢养些毛绒绒的小东西,她小时候曾经养过一只白兔,但是后来被下头的侍女抓了去开荤了。后来就再没养过,现在见到,不禁有些意动。

“养这个?”慕容叡摇了摇兔子,他瞅了一眼,“这野东西人养不活的,而且味大的很,太臭了,最好还是拿来吃。”

慕容叡说着左右看看,不多时收集来一堆柴火干草,挖了个坑,动作熟稔的开始生火,附近有条小河流,他把野兔剥皮开膛,收拾干净,架在火上烤。慕容叡拿了自己带来的包袱,一边老练的转动木棍,一边在兔肉上撒香料。

不一会儿,兔肉烤的油光直冒,滋滋作响,冒腾出一股股的香气。

明姝两眼放光,撑着脸乖乖等在那儿,早膳吃的早,闻着香味,觉得肚子有些饿了。

香料落在肉上的油上,被火一烤,香气四溢。

过了好会,兔肉烤好了。明姝这不是第一次见识他的手艺了,慕容叡拿刀把肉切一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