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3 / 5)

级别根本买不到,这一出手就是五张。

能不让人惊奇吗?

他就想要好好说几句,或许就是一个人脉,但是他们都不说话,放好行礼之后,就坐在铺位上面发呆。

他看着对面的大爷,靠在床上发呆,喊了一句,“这位同志,你们是要去哪啊?我要去通城。”

林杜仲眨了下眼睛,回过神来,从知道到上车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他的心思已经比较平稳了,但是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听到有人搭话,他强打起精神,“我们是要去秦城的。”

“要去秦城啊,那还真是巧了,我比你们早两个站下车,就比你们早半天下。”

俞向安他们过去秦城,途中要转车,不出意外的话,要坐五天的火车,那这中年男人他就要四天多。

现在火车很经常出现晚点的情况,像这种长途火车,这个站点晚点半小时,那个站点说晚点一小时,最后到达迟个半天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林杜仲扯了扯嘴角:“那我们要在这里作伴好几天了。”

这也是好事,看着对方是个体面人,那这样相处起来就不太累。

“你们这是要去探亲吗?看着你们不像是去工作的啊。”看这拖家带口,有老有小的样子,就不像是出差。

林杜仲苦笑了下,“我们是去看病的啊,希望我们去到还能看病吧。”

这话说的中年男人心里一惊,这话里的意思,就是那边情况不大好了,所以他们去看病这种晦气的事儿都变成了希望,他叹息了一声,“大爷你别太上火,吉人有天相,他不会出事。”

“希望吧,别让我这把年纪还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话说的让人无限唏嘘。

上了年纪的人最怕这种情况。

虽然这个儿子长年累月都见不着,但是有通信啊,哪怕是见不着,知道他在那边过得好,他心里也是安稳的,但是现在却是出事了。

他这心哪里还安稳的下来。

中年男人怔了一下,“原来是你儿子啊。”

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或许是他那句白发人送黑发人勾起了他的伤心事吧,他扭头把视线望向了窗外,看着匀速退后的景象,目光有些发散,“我有个儿子进了部队当军人,他自小就崇拜军人,后来如愿被选上去了,我们全家都为他骄傲,他去到也很争气,拿了不少荣誉,不过,有一次,他没挺过去。”他从自己衣服的内袋里拿出一个徽章,仔细的擦了擦。

“他就这么走了,让我和他妈白发人送黑发人。”

除了睡着的小孩,全部人都看了过去。

林杜仲眨了眨眼睛,把眼睛里的湿意去掉,看他的目光立刻亲近了很多,同是天涯沦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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