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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惊蛰(1 / 4)

三月七。

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蛰虫惊而出走。

有白虎觅食,擅生是非。

雨很大。

从昨晚凌晨到现在,都没有停。

通往幽州城的官道,有一歇脚的茅屋酒舍,挤满了江湖豪客,有酒有肉,有欢笑,有秽语,嘈嘈杂杂,乌烟瘴气。

跑堂的用石灰撒到四周,以绝虫蚁,迎新纳客。

柜台有一颗江南的白梨,没有人吃!掌柜的一心一意拨弄着算盘,这一场雨,停留了行人的脚步,给他带来很多的利润。

他有很多年,都没有回到老家了。

经营这家客栈十几年了,他有一个很丰腴的老婆,和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虽然他满脸红光,很多时候都带着微笑,但是他并不开心,他越来越感到害怕,每日都提心吊胆,因为他的心里一直都藏着一个可怕的秘密。

有些人,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了想保护的人,他会变得很勇敢,同时,他会处处忧愁,时时担心,得到的越多,看的越重,就越会害怕失去。

江湖中的一些事情,很多时候,只有孤独、寂寞的人才能做,才会做。

因为他们往往更加激烈,偏执,阴沉……

一个聪明人,知道的事情越多,越执着真相,往往很难体会到常人的快乐。他们被人不理解,怨怒,厌倦,只能和孤独为伍。

就好像他。

风雨潇潇,雨雾中,有一道人影,青箬笠,绿蓑衣,踏着雨水走来。

轰隆!

一道春雷乍响,他出现到酒舍内,跑堂的瞧他一身污泥,最古怪的是,他光着一双脚,鞋都没有穿。

跑堂的觉得一双鞋都买不起的人,肯定是没有钱的。

常澈到深山内度过了一个月,为了将罪枝超能掌握好,做了很多的实验,衣裳都破破烂烂,不能再穿,下山途中,他杀掉一个江湖客。

那个江湖客,穿着一身很不合身的衣服,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很干净的包裹。

常澈知道,那都是江湖客抢来的,常澈将他给杀了。

箬笠,蓑衣是新的,衣服是绸缎,他都能用!可那一双鞋很不合脚,也很破,因为那双鞋不是江湖客抢来的,是七十岁的老母给他缝的。

不合脚的鞋。

常澈没有穿它。

那双鞋,依然穿在江湖客的脚上。

雨滴顺着箬笠滑落,他将箬笠摘掉,露出的是凶戾阴沉的神情,跑堂的常常看到这样的江湖客,他们都是将脑袋撇到腰间讨生活的。

这样的人,吃一两顿的霸王餐,他们都没有办法。

但江湖的豪客,无论善恶,都很不齿这样的行为。他们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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